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3月15日,镇康县人民检察院由第三检察部牵头负责此次宣传活动,依托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的多部门“镇康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抽调4名干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在文明新村农贸市场开展,面向众多商户、市民等群体发出宣传折页、宣传手册700余份,主要包括反有组织犯罪、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诚信经营等法律法规知识,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部分检察工作职能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