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lcs_lycyj/2025-00035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15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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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三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四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五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开发利用。六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七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律法规。十二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建议。十三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十四是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十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制促治水平持续提升。发布市级总林长令2道,实现高位推动部署落实。建立健全林长制常态化调度和“三单一函”等机制,高效服务四级林长开展巡林(护)5.5万次,解决实际问题2118个。提升“林长+”的效能,依托林长制智慧管理、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林草湿监测等平台,联结1847名林长、8401名生态护林员等力量,探索建立“林长+党建+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覆盖全域、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的源头管控体系更加完善。

(二)资源监测管护成效明显。制定并牵头落实《临沧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方案》,开展林草管理基础清查等9个专项行动,系统推进林草湿荒普查、森林督查等工作,共受理涉林草案件671件、同比下降12.5%。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落实天然林停伐有关规定,完成天然林、公益林森林修复(抚育)5.5万亩。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发现了茶果樟、眼纹噪鹛等5种珍稀动植物在临沧新分布,首次拍到西黑冠长臂猿(滇西亚种)幼猿3只,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三)灾害风险防控扎实有力。投资4.89亿元完成建设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以水灭火能力建设、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等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完成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4个、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14个,完成管护站点建设项目20个、在建18个。深入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查隐患补短板防火灾攻坚行动,有效处置卫星热点37个、较大森林火灾1起,森林火灾受害率0.057‰。系统提升林草检疫能力和治理手段现代化水平,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有效防治林草有害生物60.9万亩、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2‰、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完成边境一线白蛾蜡蝉防治34.98万亩次、薇甘菊除治1.622万亩,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林草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做到应检尽检。

(四)国土空间绿化科学精准。聚焦江河沿岸、国道省道沿线、石漠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完成造林绿化10.05万亩,义务植树603万株。主动服务“绿美临沧”建设,储备绿美苗木1852万株,配合绿美绿化227.14万平方米、村庄绿化218个、绿美公路建设186.7公里,新申报省级森林乡村4个。稳步推进临翔区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制定了工作方案,完成落实乡村绿化碳汇造林3000亩、森林抚育10000亩,完成森林碳库本底调查。推进“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规划落实,完成林地“瘌痢头”整治和低质林转换为彩色林试点1897.2亩。

(五)重点产业发展加快步伐。大力发展临沧坚果、核桃、竹、林板一体化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林下产业,探索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新业态。制定竹产业、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全市林草重点特色产业均“有规可依”。做优做大原料基地,81名(共105名、占77.14%)林草专家全程参与“院士专家团队+科技服务队+乡土人才”特色科技人才服务,开展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推广100万亩,完成核桃基地提质增效109万亩,林板一体化原料基地建设3.33万亩,竹产业基地改造培育2.18万亩。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云南凤庆产业园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获评首批云南省林草特色产业园区;协同金融、科技部门创新支持临沧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18条”,撬动贷款支持5亿元,有效推进政策、项目、资金集约利用。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与院士(专家)团队、科研院所、院校、企业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化,组织科技培训429期、参训2.82万人次,在凤庆县成功举办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年会暨临沧市林草产业发展咨询会。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草原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临沧市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有7个不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分别是:

1.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2.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

3.市公益林管理站。

4.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5.市林长服务中心。

6.市国有林场管理站。

7.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7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5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无超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4890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92.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46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764.30万元,增长1455.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155.49万元,增长1686.30%;其他收入减少391.19万元,下降95.96%。主要原因是:一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二是因上年度拨入保花保果项目经费4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收入,所以其他收入较上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4904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22万元,占总支出的3.01%;项目支出47570.07万元,占总支出的96.99%;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258.94万元,增长1659.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64万元,增长2.69%;项目支出增加46220.30万元,增长3424.31%;主要原因是:一是发放上年度综合考核补贴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二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7.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5.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3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570.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088.16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科学技术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三区”科技人才临沧坚果提质增效培训差旅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56.71万元,主要实施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费支出,完成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覆盖全市8个县(区),达到100%。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受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赔付率达100%,受灾群众对公众责任保险的满意度90%以上。

农林水支出46291.51万元,主要实施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用于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新建,实现山区森林草原防火和运输能力共同提升,切实阻隔林火,同时方便林区群众出行的作用。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6.91万元,主要实施云南省临沧市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用于预警监测系统和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使临沧市森林扑火装备逐步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森林消防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防灭火效率。

其他支出154.72万元,主要实施临沧坚果保花保果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收集到影响临沧坚果主栽品种坐果率低的主要限制因素导致临沧坚果落果主要环境的相关数据资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9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相比增加46155.49万元,增长1686.30%,完成年初预算的1892.85%。主要原因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22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三区”科技人才临沧坚果提质增效培训差旅费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此项经费属上年度结转资金,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6%。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职业年金、抚恤金等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到龄退休人员较多,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增加,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到龄退休人员较多,医疗保险支出减少,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713.42%。主要用于: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费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的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费支出不含在年初市级财力安排的预算范围内,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73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7%,完成年初预算的2261.12%。主要用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国债资金不含在年初市级财力安排的预算范围内,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到龄退休人员较多,单位部分公积金支出减少,所以预决算有差异。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施云南省临沧市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的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不含在年初市级财力安排的预算范围内,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万元,决算为15.81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1.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万元,下降16.17%。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用油使用上年度结存,本年度油料费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本年度接待费支出减少,所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0万元,决算为13.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86%,完成年初预算的30.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10.4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用油使用上年度结存,本年度油料费支出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2.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14%,完成年初预算的45.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35.93%。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所以接待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用油使用上年度结存,本年度油料费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本年度接待费支出减少,所以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0万元,决算为1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1%,比上年同期减少1.52万元,同比下降10.4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用油使用上年度结存,本年度油料费支出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7%,比上年同期减少1.52万元,下降35.93%,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所以接待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全面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单位开展调研、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91.72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8.47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相关检查验收较多,差旅费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54726.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01.45万元,固定资产823.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185.67万元,无形资产2.7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112.7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721.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7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本单位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本单位未发生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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