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lcs_czj/2025-00090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12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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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501000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政策和地震行业标准,拟订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震趋势预报意见,负责震情速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震情跟踪、地震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地震活动和异常信息核实报送等工作。

4.组织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6.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科技推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7.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情调查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重点,党建引领落实新部署。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利用党组(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周例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定改革信心,汇聚改革合力,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推动行业改革创新发展阶段打开新的局面。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党建引领防震减灾作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举措,全市地震系统干部队伍拥护“两个确立”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下大功夫把问题解决在成灾之前,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领导重视,高位推动防震减灾工作。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国地震局、省委、省政府关于防震减灾的工作部署要求,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省地震局党组研究,将临沧市地震局作为全省唯一的州市推荐对象申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 “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

3.主动作为,夯实地震预测预报预警工作。聚焦重点,全市地震系统“两大工程”临沧分项目稳步推进。一是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临沧分项目、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临沧市分项目(以下简称全市地震系统“两大工程”临沧分项目)共累计向上争取落地到位资金1500余万元。完成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地下流体监测站的建设和15个地震监测站点的标准化和智能化改造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实现全覆盖。通过连续三年的努力,全市中小学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实现全覆盖,全市累计向上争取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1046台,折合资金1000余万元。11月,云南省地震预警终端运维管理业务培训(第二期)在临沧开班,全省9州(市)地震系统和教育体育系统的管理和业务人员150余人参加培训,为切实发挥好地震预警终端的功能和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通过“背包培训、送教上门”的方式深入全市8县(区)地震局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四是持续推进监测预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在近三年的全国、全省地震监测质量评比中,临沧获前3名5项、优秀7项。五是召开专题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会议4次,年内共核实上报宏观异常2起,报送震情分析12期,震情跟踪工作月报12期。

4.加压定责,强化震害防御与地震应急准备。一是及时召开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风险评估工作座谈会,积极推进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和区域化评估工作。二是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年内,完成对双江自治县香竹林水库工程等16项重大、重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监管、检查,扎实开展水库行政执法检查“回头看”,云县大朝山等单位已全面完成整改。三是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省、市地震部门领导深入园区调研2次,召开协调会议2次,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临沧边合区指导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双方达成了共识并实质性推进。四是推动震灾防御社会治理,加强对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和校安工程技术指导。五是高效处置9月23日23时37分发生在双江自治县忙糯乡(北纬23.38度,东经100.06度)的3.6级地震。六是严格执行《临沧市地震局涉震舆情管理制度》,配合公安、网信部门高效处置涉震舆情1起。

5.协调联动,完善公共服务与法治建设。突出创新示范,防震减灾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研究制定《临沧市防震减灾“八五”普法强基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全面落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2024年省对市地震应急防范应对“四不两直”工作检查反馈意见涉及地震部门的整改任务。三是成功举办2024年云南省第三期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教官培训,共组织全省165人参训。四是制定年度和“5·12”“11·6”专项宣传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六进”活动,持续开展“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根据省地震局的部署要求,“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主场日活动在云县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市、县地震局联合科协等单位邀请省地震局应服中心领导深入沧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边境和边远山区村寨,开展科普宣讲,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众2万余人。五是年内指导市、县、乡开展应急演练290场次,受众20万余人,430所学校开展防震减灾主题班会和讲座3500场次,23万名师生参与活动。六是组织队伍参加第六届云南省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选送的市农业学校队伍荣获全省第二名。七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管理,2024年按要求完成了执法培训,目前,全市有执法队伍9支,执法人员55人。

6.开拓创新,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回应“大震之问”,党建引领地震应急处置大练兵。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临沧市地震局以组织全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处置演练为抓手,通过“练领导、练预案、练队伍、练协同、练装备、练心理”6个专项演练,努力达到“领导有力,预案熟悉,队伍精干,协同有方,装备到位、科学应对”的综合水平,用实实在在的练兵实效推动临沧市地震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有力促进全市地震系统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再上新台阶。演练成果得到省局高度评价,作为典型全省推广学习。二是临沧市地震局与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凝心聚力。在云南省地震局和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中心站纳入了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管理,纳入了市政府领导分工,党支部纳入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管理。临沧地震监测中心站主动履职,认真组织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合力已初步形成,临沧市地震监测中心站与临沧市地震局齐心聚力抓落实的良好作风得到赓续,地震系统“一盘棋”的工作理念树得更牢。三是聚焦影响和制约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问题纳入了政协提案办理。由市政协张永明副主席带队,到临沧市地震局开展工作调研和对口协商,共同关注和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科、减灾管理科,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临沧市地震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3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2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70万元,占总收入的95.03%;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21.21万元,占总收入的4.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30万元,增长5.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9万元,增长5.92%;其他收入减少0.39万元,下降1.8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云南省地震局拨入行业专项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市本级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三是本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2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7万元,占总支出的71.65%;项目支出120.73万元,占总支出的28.35%;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41万元,增长3.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1万元,增长3.53%;项目支出增加3.01万元,增长2.5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云南省地震局拨入行业专项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市本级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三是本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7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7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南汀河流域观测台站运维及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建设经费3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情跟踪分析、市内各类地震监测台站、信息节点和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和日常巡查。

2.地震预测预报与应急救援工作经费2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组织召开全市震情趋势会商;二是举办1期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应急处置综合业务培训,三是管理维护的宏观测报点点数不少于50个,全年宏观异常零报告报送不少于40次;管理维护地震预警台站85个。

3.2024年度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23.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六大类地震应急培训装备,初步完成全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器材和装备的配备。

4.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和科普宣传工作经费34.8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开展全市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二是抓实地震科普宣传和示范创建工作的“五进活动”;三是开展全市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业务培训及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6%。与上年相比增加22.69万元,增长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增加的主要原因:省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本年度未发生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本年度未发生外交(类)支出。

3.本年度未发生国防(类)支出。

4.本年度未发生公共安全(类)支出。

5.本年度未发生教育(类)支出。

6.本年度未发生科学技术(类)支出。

7.本年度未发生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遗嘱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变动。

10.本年度未发生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本年度未发生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本年度未发生农林水(类)支出。

13.本年度未发生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本年度未发生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本年度未发生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本年度未发生金融(类)支出。

17.本年度未发生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本年度未发生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变动,故住房公积金决算支出减少。

20.本年度未发生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7.24万元;地震监测33.00万元;地震预测预报29.00万元;地震灾害预防23.86万元;防震减灾基础管理14.6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云南省地震局拨入地震监测台站运维专项费用。

23.本年度未发生其他(类)支出。

24.本年度未发生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本年度未发生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本年度未发生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万元,决算为3.9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24.27%。减少的原因:临沧市地震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45.45%。主要原因:临沧市地震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审核、控制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和范围,故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决算为2.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24.27%。减少的原因:临沧市地震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25万元,同比下降45.45%,减少的原因:临沧市地震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决算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增减无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2024年度本单位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地震局到临沧调研、指导工作及8县(区)地震局到市地震局汇报、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临沧市地震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1万元,其中:公事业单位22.51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防震减灾工作事务增加,办公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邮寄费、上缴工会经费等维持机关运行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地震局资产总额9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5万元,固定资产88.40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39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2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计提摊销,故导致资产总额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8万元,流动资产增加4.30万元。无偿划转房屋建筑物381平方米,账面原值4.92万元;无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47.5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临沧市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结合临沧实际,认真回答好“地震不来怎么干?”“地震来了怎么办?”两个关键命题,着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防御与应急、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等能力建设,全力推进“十四五”重点项目落实,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2024年度临沧市地震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380.56万元(不含年初结转结余),部门决算支出425.90万元,执行率111.91%。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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