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lcs_czj/2025-00046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08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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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3401000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易地交流任职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建设、筹集、调配、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区)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临沧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级公务出行服务保障,负责市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各项数据统计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议中心灯光音响及舞台管理;负责市级有关会议资料、影像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承担内部相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区、市人大办公区、市政府办公区、市政协办公区、市会议中心、行署大院、临沧市民中心安全保卫、消防、园林绿化、环境保洁、水电维护、老行署生活区食堂保障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及应用市会议中心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服务。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单位图书资料。承担单位内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等工作。承担厅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和其他区域的协调工作。完成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资产管理更加有效。对22个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优化调整,审核办理资产相关业务108项;分2批次组织30个市级单位回收处置了2201件报废办公电子设备,产生残值收益63110元;完成老行署南楼和北楼的维修,启动了凤翔路5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市老体协用房的维修改造。二是公车管理更加高效。办理公车审批132件;全市8县(区)已全部完成平台收费,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除双江县,其余7县(区)已纳入平台监管;市级公车平台完成出车任务1805车次、安全行驶48.79万公里;市级社会化定点租赁企业提供出行服务3160次,安全行驶213.6万公里。同时,积极配合省专项审计调查组开展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三是后勤服务保障更加全面。出台《临沧市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临沧市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制定《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所2024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促进生活区工作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按要求承接好市政府大楼办公区和市委大楼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四是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完成2023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会审工作;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了第36个爱国卫生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制作各类宣传资料23800余条(次份);推荐上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家。五是会议保障更加规范。落实“会前部署检查、会中跟踪落实、会后总结分析”的工作流程,针对重要会议,制定设备、安保、供电、供水等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各县(区)、边合区和高新区的会务礼仪培训指导。开展会务服务礼仪培训11次,承接会议1512场次(市会议中心722场次、市政府办公区790场次)。是专项整治工作抓得更加严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抓“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93份;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深入石油公司及部分车辆维修企业开展公务用车领域违纪问题专项整治;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反馈交流等方式,对8县(区)国内公务接待违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公务接待备案检查2次,自查整改2次,专项监督检查1次。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监督检查科。

所属单位1个,为临沧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2名,其中:公务员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名,机关和事业工人4名;经费自理人员0名。

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61辆,在编实有车辆6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53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7.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6.25万元,增长5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6.30万元,增长50.92%;其他收入减少0.04万元,下降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增加了市政府、市行署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增加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2024年无税务局退税手续费,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53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37万元,占总支出的22.04%;项目支出1978.57万元,占总支出的77.9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1.31万元,增长49.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86万元,增长11.54%;项目支出增加783.43万元,增长65.55%。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参公人员、接管市政府7辆公务用车和代法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市政府、老行署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凤翔路5号工程维修工作,故项目支出增加。因市政府、周转住房、老行署后勤保障及南屏路维修等项目涉密,不进行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9.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6%;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等公用经费14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14%。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6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8.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37.77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中心管理专项工作经费212.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保障水电、消防、监控、数据专线费、零星维修、会议开支等工作经费,确保设施设备能为会议、活动正常服务,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编外人员工资专项经费161.73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缴费,编外人员主要负责会议布置、提供会议服务、水电、消防维保管理等,每月工资按时发放,五险一金按月缴纳。

安保人员工资专项经费66.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安公司安保服务费,与保安公司签约保安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每月按时支付安保服务费。

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项目专项经费17.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费用支出,确保建立健全临沧市市本级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定期统计汇总办公用房管理情况,报送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抄送同级部门,实现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动态管理。

凤翔路5号维修工程项目经费95.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凤翔路5号维修工程项目经费,确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办公楼、凤翔街道市场监管所原办公楼维修后能满足开展活动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56.30万元,增长50.92%,完成年初预算的67.53%。增加的原因是2024单位的职能职责增加,项目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6%,完成年初预算的66.6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单位正常运转日常支出、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保安人员工资、会议费用、维修(护)费、市政府后勤保障、周转住房后勤保障、老行署后勤保障支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搭建费用支出、凤翔路5号维修费用支出、市会议中心及市民活动中心零星修缮费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变动,故养老保险等减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故医疗保险等减少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故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决算为121.29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58万元,增长46.64%。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代市人民法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和接管市政府7辆公务用车,故运行维护费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为23.8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7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8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增加原因是:2024年代市人民法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万元,决算为97.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18%,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78万元,增长17.92%。增长原因是2024年接管市政府7辆公务用车,故运行维护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12%,完成年初预算的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9.13%。下降的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减少,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58万元,增长46.64%。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代市人民法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和接管市政府7辆公务用车,故运行维护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为23.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8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代市人民法院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万元,决算为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9%,比上年同期增加14.78万元,同比增长17.92%,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接管市政府7辆公务用车,故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比上年同期减少0.09万元,同比下降39.13%,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减少,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单位2024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1辆。代临沧市人民中级法院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主要用于保障市级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10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局到临沧市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62万元,其中:无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参公事业单位140.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9.52万元,增长39.09%,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政府7辆公务用车管理和为市法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支付的购买各类用品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760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8.27万元,固定资产15906.67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643.27万元,无形资产0.12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2.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5.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77.6平方米,账面原值16.17万元;处置车辆20辆,账面原值824.1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54.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27万元;出租房屋6033.71平方米,账面原值5077.7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1.9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65万元,其中: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很好,项目都有规范的内控机制,完成及时,验收有效,都达到预期指标,综合评价结论为优。(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3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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