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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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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9-09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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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培训、轮训县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青后备干部,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少数民族干部;举办以党政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函授学历教育;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经验、基本纲领,研究现实问题,为市委中心工作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 筑牢精神阵地

  (1)强化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常抓常管。我校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始终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认真履行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坚决纠正只抓业务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倾向,与党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强化协调,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办法,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临沧市委党校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舆论引导方案》《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在校党委领导下,各科室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年内开展校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分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并按时向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分析研判报告。

  (3)强化理论学习,确保理论武装到位。一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主要形式,抓好党校党委班子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年内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3次。二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将学习研讨、专家辅导和调研交流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立足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和咨政育人的职能定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修会”4次。

  (4)强化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增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有效性。我校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宣传思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解决思想问题,推动实际工作,每季度认真开展善行义举和党员授旗评星评选活动。

  (5)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我校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教学培训的重点内容,坚持用学术讲政治,建立和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扎实做好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根据市委安排,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实现对全市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全覆盖。通过培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发声亮剑,净化“噪音”,对党忠诚,从而补足“精神之钙”,加强“信仰之修”,熔铸“信念之魂”。

  (6)强化阵地建设,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一是抓宣传阵地。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按照教学科研咨政一体化协同发展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充分发挥党校主办的刊物、网站以及“沧江论坛”“干部讲坛”等平台的思想理论阵地作用,牢牢把握话语权,传播正能量。对在党校范围内召开的会议,老师的课件、课堂讲授内容,外请讲座,对外宣传报道等坚持了责任人和内容的严格把关,突出抓好工作的关键点、着眼点和着力点,守好阵地、唱好主旋律、管好重点群体,坚持政治导向正确。二是抓课堂阵地。围绕党校主业主课,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党性教育,提升党校教师的党性修养,坚持党校课堂讲纪律无“杂音”,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作为党校理论教育的主体,基础理论教育内容占到主体班总课时的70%以上。三是抓科研阵地。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临沧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党校教师、聘任专家加强对基础问题和重点工作研究。

  2.认真落实市委“三个主要之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对党校工作提出的“三个主要之一”精神,充分发挥党校在新时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专业化能力教育,推动新党校有新作为、新学风、新气象。一是融入新时代,努力把我校建成临沧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平台之一。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校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新时代党校工作的根本指针,牢牢把握理论学习常态化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办学治校思想,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把为党而教、为党而学、为党培养干部的任务落到实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课堂、讲坛、论坛上,旗帜鲜明地讲解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旗帜鲜明地讲解新使命、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迅速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展现新作为,努力把我校建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破解临沧实践和发展难题的主要阵地之一。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临沧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培训、资政研究和新型智库的作用。主体班次报到入学前,要求全体学员做到“两个带来”,即带来一个问题,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带来一个案例,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新思想成效较好的典型案例。通过“两个带来”交流方式,认真分析案例特性,摸清学员的学习需求,加强案例式、研讨式教学,组织学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运用科学理论进行深入思考,帮助学员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上级政策知识的理解和消化,促进学员学以致用,提高干部破解临沧实践和发展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树立新学风,努力把我校建成展现“临沧作风”、展示临沧干部精气神的主要窗口之一。党校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大熔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沿和窗口。我校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从严管理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展现临沧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制定印发《党校教师“十做到十严禁”》和《参训学员“十做到十严禁”》,严肃党校教师讲坛纪律和参训干部学习纪律。

  3.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2018年,我校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进一步彰显了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特色,充分发挥了党校干部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全年共举办培训班65期培训9174人次,其中:主体班27期4319人次,非主体班38期4855人次。与市委组织部以流动党校形式开展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6场次3500人。派出教师到部门单位宣讲96场次培训4876人。全年总计培训17550人。班次和培训人数创历史新高。同时,在保证完成干部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我校着眼于提高干部培训质量而不断开拓创新:一是加强管理,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党校教师“十做到十严禁”》和《参训学员“十做到十严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规范性和纪律性,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二是整合各类师资,把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聘为我校客座教师,以弥补我校部分领域师资的不足。三是创新培训手段,在传统授课方式发挥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多媒体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不断得到运用。

  4.科研工作循序渐进,为理论武装和决策咨询工作提供支持

  一是扎实做好课题申报立项结项工作。2018年共申报课题16项,获得立项9项,其中,省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立项2项,市级部门课题3项,校级课题4项,争取课题经费30万元。全年教师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41篇。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科研工作。7月9日至13日参加西南地区州市党校教学联盟第五届教学协作研讨会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11月20日参加了由云南省委党校组织的“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三是做好“两刊一网”的工作。坚持质量办刊,突出《沧江论坛》和《市情与政策》各自的特点,努力为理论研究宣传、为教学科研服务,年内编印和报送《沧江论坛》和《市情与政策》各四期。校园网认真做好信息采集、统计和发布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优化专栏和专题。

  5.协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队伍结构和素质不断优化提高

  积极推进人才兴校战略,认真做好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等各项工作,推进队伍协调发展。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要求上来。校党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了对科学人才观的认识,分析党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我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各方面的工作,切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我校人才工作新局面。二是抓好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升。根据我校实际,加大对中青年干部教师的培养锻炼工作力度,选派扶贫工作第一书记队员1名、工作队员4名。争取创造条件,拓展学习培训渠道,选派干部教师外出培训深造学习。全年共选派26人次到上级党校和高校进行培训学习,70人次参加各类在职学习。三是做好全市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召开2018年讲师评审以及副教授、高级讲师的评审会议,共评审16人。

  6.抓牢抓实党建工作

  一年来,我校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扣政治、思想、组织、

  作风、纪律建设五个重点。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牵引,抓牢政治建设。采取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小组交流讨论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组织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抓学习到边到底到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二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牵引,抓牢思想建设。继续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支部为主体,围绕“两学一做”的中心内容,以“三会一课”、观看影视专题片、党员微信群等多方式对全体党员开展培训,党总支、支部支委参与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三是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根据全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办法和全市创建意见,按照“有党校特色和亮点”的要求,制定《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创建规范化党支部的基础上,精心打造我校基层党建示范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以典型示范培育党建特色。四是强化基层活动阵地保障。按照有固定场所及设施、有明晰标识、有党旗誓词、有书报学习资料、有电教设备、有基本制度的“六有”标准全力推进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建设党员活动阵地。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管用水平。五是实施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工程。年内组织党组织书记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完成党支部书记培训任务。通过参加校内外各类培训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六是实施党员教育工程。从严从实推进 “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把学党章、戴党徽、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作为党员培训规定动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作为学习培训的内容,党总支组织在职党员34人开展为期三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老干部支部安排就近进行集中学习及自学方式开展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完成党员培训全覆盖。七是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2018年实现机关在职党员“云岭先锋”手机APP使用率达100%,着力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八是以制度强管理。党总支按照党内制度的规定,严格党员管理,严肃党内生活。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严格督促所有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深入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党员积分制管理,授旗评星、党员承诺等活动,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争优秀。九是丰富活跃党组文化生活。参与“5·15”社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组队参加党员进社区暨忙令社区友谊单位篮球赛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党章,唱党歌,跟党走。

  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抓牢纪律建设

  2018年来,我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增强统筹兼顾能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着力夯实党委主体责任。我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二是统筹全局,认真落实党委班子主体责任。校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在抓好学校总体业务目标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教学、科研、咨政工作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日常管理中,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结合党校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委党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市委党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为扎实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方向。四是对标定位,抓实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校党委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个有之”、“五个必须”要求,对标对表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管好教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五是亲力亲为,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安排学校反腐倡廉年度工作任务,并抓好督促落实。一年来,党委班子负责人共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党委班子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科室负责人等开展集体谈话、个人廉政谈话、个别提醒谈话48人次、检查考核2次。六是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教职工会议等方式学习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腐败案例、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积极开展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守道德底线、纪律红线、廉洁底线。七是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将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纳入各主体班次培训课程,构建了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八是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一岗双责”关键作用,带头学习研讨、自觉参加组织生活、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九是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对班子成员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采取集中谈、一对一谈、个别谈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一般教职工的经常提醒和督促。十是紧紧围绕精准扶贫总目标,把扶贫工作纳入党校工作议程,结合挂钩村实际情况,制定了计划,明确了职责,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不定期分批组织教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大走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轻车从简真心扶贫,形成了人人参与扶贫的工作机制。十一是规范程序,严格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在党校搬迁新建过程中,无论是工程建设还是物资采购,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采购程序办理报建手续和采购手续,不违规违纪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参与请吃、吃请,参与工程建设相关人员与党委签订廉政责任书,从工程开工建设到投入使用以来,无任何腐败问题发生。十二是认真执行主要领导 “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效规范权力的运行。

  8.抓工作创新改革,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保障教学科研能力。一是推动后勤改革。在党校搬入新校园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作为的要求,在后勤管理工作中,我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后勤购买服务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实现安保、餐饮、会议、住宿、绿化管养等服务的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后勤服务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改进财务报销等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促进了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加强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进一步提高财产物资保障能力;认真抓好校园防火、防盗和进出校园车辆、人员管理,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三是着力提升后勤服务水平。在后勤服务工作中,我校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细高效、热情周到、务实创新”的后勤精神,认真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支撑,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省运会、残运会和民运会的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9.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完成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9月3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在我校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正式开启对我校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察工作。在巡察期间,我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为期1个月的巡察工作,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政治上坚决服从、行动上紧密配合,主动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巡察组在市委党校的巡察工作任务顺利圆满完成,取得预期效果。同时,我校将以这次巡察工作为新的起点,将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成果运用上,大力弘扬“临沧作风”,认真探索干部教育规律、培训规律,发挥党校理论阵地优势,为干部教育培训,能力素质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10.新校区搬迁并投入使用

  新党校建设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一年建设已如期完成,于2018年3月28日举行落成揭牌仪式并交付党校使用,开启市委党校60多年历史进程新篇章,标志着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由全省落后状况跨入全省先进前列,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党校工作的重视,是党管党校、党建党校、党办党校的具体体现,创造了临沧速度、临沧模式、临沧效益,为全省州市党校建设提供了临沧智慧和临沧方案。新校园占地面积122.29亩,建筑面积40206平方米,有教学楼、科研实训楼、报告厅、学员公寓及食堂、室内外运动场馆,教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可同时满足330人食宿培训需求。

  11.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了校园和谐

  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在突出抓好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发展的各项工作。一是抓好机关管理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推进制度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各方面的管理制度10余项,提升了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以抓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网络安全为重点,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全年未出现失密泄密问题。以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为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开展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促进学校作风建设。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临翔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好单位内部省级文明创建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继续坚持以兴趣为载体、以比赛为牵引的思路,以各种兴趣小组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组队参加了全省党校系统运动会,大力营造充满正能量的机关文化氛围。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爱心扶贫帮困活动,全校共筹集善款11300元用于挂钩帮扶村的建设。2018年我校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已通过省级评审。三是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化。市委党校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各专项组年度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把法治建设纳入党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检查、总结,科学布局,强化责任分工。常抓常议,严格贯彻落实,多措并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任务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四是以党建带群团工作,机关工会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生病会员、会员直系亲属去世、会员生日进行慰问。积极做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和职工疗养活动。五是做好老干部工作。校党委秉承“敬老无上限、服务无止境”的理念,认真落实老同志“两项待遇”“八项制度”,认真执行在职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人员制度,每学期向老同志通报工作情况,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六是扛实责任,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我校抽调5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教师驻镇康县木场乡芹菜塘村具体负责脱贫攻坚工作,校领导到挂钩村驻村蹲点48天,走村串户,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困难,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精准扶贫打下坚实基础,为挂钩村安排扶贫资金20.7万元,解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年末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临沧市委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6个党政管理机构、6个教学教辅机构,正科级。

  6个党政管理机构是: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培训科、对外培训联络科、行政后勤事务科、财务科。

  6个教学教辅机构是:基础理论教研室、教学科研室、法学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统战与民族理论教研室、科技信息与图书资料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01560914.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26849.96元,占总收入的95.93%,比上年同期增337.89%;事业收入1060000元,占总收入的1.05%,比上年同期减20.3%;经营收入2664984.11元,占总收入的2.62%,上年无经营收入;其他收入409080.46元,占总收入的0.40%,比上年同期减79.55%。收入增加主要

  原因是党校搬迁新建工程款80000000元,购置办公设备3000000元。

  

表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党校2018年度总支出合计104666526.73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1849.96元,占总支出的12.69%,比上年同期增20.6%;项目支出88719692.66元,占总支出的84.77%,比上年同期增1778.03%;经营支出2664984.11元,占总支出的2.54%,上年无经营支出。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党校搬迁新建工程款80000000元,购置办公设备3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表二。

  

表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临沧市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81849.96元。比上年同期增20.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255813.48元,同比增加21.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2764.58元,同比增加1.8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差旅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67460.38元,占基本支出的94.63%;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4389.58元,占基本支出的5.37%。具体情况详见表三。

  

表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委党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学科与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88719692.66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3995593.25元。比上年同期增1778.03%,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校新建工程款82364567.4元,购置办公设备4041554.8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见表四。

  

表四

  表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32462.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的14264093.9元增加86268368.2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4.79%。具体情况见表五。         

  

表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上年同期无。主要用于党校搬迁项目考核奖励支出;

  2.205类教育支出9643063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2%,上年同期增加769.41%。主要用于保障我校搬迁建设工程款、教学设备购置、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与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专项工作;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201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上年同期增加27.49%。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抚恤金、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79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上年同期增加22.5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968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上年同期增加1.8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情况详见表六。

  

表六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临沧市委党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元,支出决算为38916元,完成预算的8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79.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按规定标准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4000元,增长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减少15000元,降低5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增加19000元,增长172.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党校搬迁扩建后维修维护等人员增加,相关部门办培训班协商事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1%;公务接待费支出23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1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9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42%。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39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同期增长117.42%,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校搬迁扩建后维修维护人员,相关部门办培训班协商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说明

  临沧市委党校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临沧市委党校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1060000元。年初预算数未安排,比上年同期下降20.3%。

  临沧市委党校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10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60000元,占总支出的1.02%,比上年同期下降7.44%。

  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6月1日起,取消云南省地方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培训收费由非税收入改为经营收入,有关费用也从经营支出中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七。

  

表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委党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2810.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3%,主要减少原因2017年6月1日起,取消云南省地方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培训收费由非税收入改为经营收入,有关费用也从经营支出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八。

  

表八

  

  表八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委党校资产总额16956643.37元,其中,流动资产6411030.25元,固定资产1031599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229613.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53949.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495.35平方米,账面原值2246856.7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33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部分)180平方米,账面原值2246856.7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2615.9元。

  

资产情况表

  

  资产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4377元,上年同期无

  政府采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4377元,其中:窗帘850000元,床上用品及客房杂件855671元,学员宿舍内电视机414878元,体育器材226288元,教室、宿舍家具用具3783260元,厨房设备688000元,笔记本电脑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规定,我校自2017年6月1日取消了党政干部培训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我校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委托举办的培训班所收取的费用,按照税〔2017〕20号和云财非税〔2017〕16号中关于“平等主体之间通过市场自愿提供或购买商品、服务时所产生的费用,除政府定价目录以外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购买)人按协议支付费用”的政策进行管理,所收各项费用上缴增值税及各项附加后,列“经营收入”核算。

  

  2018年本单位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党校搬迁新建工程款,年初财政预算未安排,老党校处置产生效益,财政对应追加工程款80000000元,党校搬迁新建是市委、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作出重大决定,为充分调动施工方和项目办的积极性,确保项目于2018年3月份交工验收,给予党校新建项目考核奖励金255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9、经营费用: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0000828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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