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a5656/2022-00000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12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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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1300000

  附件2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3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组织,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临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妇联机构编制的批复》(临编复〔2017〕13号)执行。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教育全市各族各界的,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开发妇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政策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建立与各族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

  7、承担临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4个正科级行政机构即: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和妇儿工委办综合科;1个事业机构即: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妇联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引领服务联系为主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党的建设为保障,面向基层、面向妇女群众,多做扶贫助困的工作,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多做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妇联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开创全市妇女工作发展新局面。

  1、把握妇联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始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抓不懈的重大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11•2”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扎扎实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妇联系统落地生根。为党凝聚妇女人心。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宣传党的创新理论,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故事,讲好在党的领导下妇女发展和家庭幸福的故事,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制度自信。以典型引领妇女,让妇女群众学有目标、做有榜样,评选表扬一批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优秀妇女工作者。要充分利用临沧妇女网、“临沧女声”、临沧妇联微博为矩阵的各级新媒体平台为牵引,以多视角发出妇联声音、凝聚更多妇女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奋斗新时代,为党夯实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配合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警惕邪教对妇女群众的侵蚀渗透,引导妇女坚决抵制极端宗教思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联合主流媒体,依托妇联新媒体,大力传播党的声音和主张,主动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声势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妇女儿童领域动态动向,全系统上下联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2、服从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各级妇联组织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共同发力围绕中心大局,聚焦目标任务,加强服务联系,把广大妇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为推动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引导动员妇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持续深化疫情防控正面宣传,通过“网上妇女之家”进行宣传,把评选表扬与典型宣传结合起来,持续推出一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妇女和最美家庭典型,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营造万众一心阻击疫情和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浓厚氛围;组织动员广大女党员、女性医务工作者、女社区工作人员、巾帼志愿者等各行各业妇女投身疫情防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助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宣讲政策、了解需求,深入了解女企业家、女性创业者复工复产面临的难题,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方面困难。继续做好抗疫一线女医务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工作。充分发挥好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带动基层妇女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在不开学期间,指导父母带动孩子学起来、动起来、读起来、做到学习不耽搁,心理不惊慌。用好12338维权和心理援助服务热线,开展心理疏导、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引导动员妇女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再建新功。一鼓作气实施好“巾帼脱贫行动”,推动“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加大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宣传激励等力度,总结推广各县(区)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已创建的“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市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0个,帮扶农村妇女脱贫致富。继续做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扶持296户农村妇女以“家庭庭院经济”小规模发展模式致富。鼓励农村妇女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把巾帼脱贫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实效,支持永德县妇联全力做好最后脱贫摘帽迎检工作。引导妇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续发力。做实“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做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全市妇联系统计划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10000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56000人次工作目标。创建市、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9个,巩固提升已创建的18个市、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成果,鼓励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开展巾帼家政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助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美丽家园示范户”评比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妇女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农村妇女的生态意识,引导农村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推动绿色发展,共建美丽乡村、美丽临沧。深化“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在做实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90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8人以上目标任务。协助党和政府抓好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岗、建功新时代”活动,引导妇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发动广大妇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引导妇女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彰显作为。充分发挥各级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事业献计出力。持续推动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制度,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推进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完善管理办法,壮大队伍力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深入开展“巾帼暖人心”活动,做实做大“爱心妈妈”、“春蕾计划”、“阳光助学”、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项目等具有影响力的爱心公益品牌项目,联合中国人寿临沧分公司开展全市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争取通过购买服务、积极孵化培育等方式,支持女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

  3、发挥“两个独特”作用,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真正成为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总抓手,下更大功夫做好家庭工作和妇女儿童两个规划重点难点工作,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家庭文明创建行动。深化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绿色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树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美德的家庭典型,年度揭晓40户临沧市“最美家庭”,选树一批“绿色家庭”典型。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领导干部家属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清廉家风。持续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引领广大家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实施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充分发挥临沧市家庭教育讲师团作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好用好村、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积极拓展网络新媒体指导服务平台,层层开展培训,建设壮大活跃在基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骨干队伍,提升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实施家庭服务提升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优化巾帼家政服务品牌,为妇女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广泛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带动家庭成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持续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宣传贯彻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的范围。发挥妇联12338维权热线、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作用,畅通了解妇情民意以及妇女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筑触觉灵敏、应对有力、服务到位的维权工作体系。发挥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创新家庭公益服务模式,多渠道、多方式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妇女、特殊困境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支持服务,为她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推动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高质量实施。以两个规划目标达标为重点,切实加大对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宣传,进一步找准工作差距。要以本轮规划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确定1-2个重点课题进行深入调研。继续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考核成为两个规划落实补短板、强弱项的务实举措。扎实开展2019年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强化第三方评估作用的发挥,提高监测评估质量,充分发挥监测评估督导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积极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两个规划实施建言献策,群策群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市政协将《临沧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 )》和《临沧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实施情况列入专题视察为契机,推动本轮规划在收官之年交出一份让妇女儿童满意的答卷。

  4、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妇联改革纵深发展,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坚守初心、铭记使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妇联改革在基层落地落实。持续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进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妇联组织,推广单独创建、联合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模式,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妇联组织的工作,着力扩大横向覆盖。促进“妇女之家”向新领域拓展,促进网上网下“妇女之家”贯通,强化阵地服务功能,推动“妇女之家”提质增效。按照网上有旗帜、有组织、有活动、有服务、有群众的要求,深入推进妇联系统媒体融合发展,加大各级妇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力度及提质升级,打造“网上妇女之家”。深化“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做大朋友圈,网聚巾帼正能量。善于运用新媒体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运用网言网语问需问计问策妇女群众,增进更多女网民特别是年轻女性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主动联合相关部门,联络社会力量,联系社会组织,联动各级妇联,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解妇女之所难,帮妇女之所需,为妇女群众服务。要对已有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总结提炼改革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把妇联系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开展工作、服务临沧治理的实际效能。组织召开好临沧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总结过去五年全市妇女和妇女工作取得的成就,部署今后五年妇女和妇女工作创新发展的各项任务,选举产生临沧市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在妇女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探索开展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妇女代表联合委员会和市妇女代表活动小组成立联合党支部方式,以联合党委的组织形式,将党支部建到临沧市妇女代表活动小组上,形成既符合妇联特点又有效覆盖的严密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对所有党员妇女代表全覆盖,开展符合妇联工作的党组织活动和党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妇联的领导,进一步引领妇女代表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凝聚人心。举办临沧市第四届妇联执委培训班1期,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妇联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发扬斗争精神,经常校正偏差,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做到党有号召、妇联就有行动。要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成果。认真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分类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妇联干部牢记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牵住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这个“牛鼻子”,持之以恒纠“四风”、去“四化”,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抓到底。加强统一谋划、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建设让党放心、让妇女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7.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7.8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83万元(本级财力377.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7.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6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保留上年实施的项目和支出,开展市妇联2020年度工作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12901)16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书报费支出及保障退休人员活动的正常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21011)14.72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机关(含工勤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中财政负担的部分。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12.24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机关(含工勤人员)住房公积金中财政负担的部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902)160万元。主要用于:

  1、引导动员妇女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再建新功。一鼓作气实施好“巾帼脱贫行动”,推动“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加大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宣传激励等力度,总结推广各县(区)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已创建的“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市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0个,帮扶农村妇女脱贫致富。继续做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扶持296户农村妇女以“家庭庭院经济”小规模发展模式致富。鼓励农村妇女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把巾帼脱贫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实效,支持永德县妇联全力做好最后脱贫摘帽迎检工作。

  2、引导妇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续发力。做实“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做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全市妇联系统计划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10000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56000人次工作目标。创建市、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9个,巩固提升已创建的18个市、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成果,鼓励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开展巾帼家政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助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美丽家园示范户”评比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妇女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农村妇女的生态意识,引导农村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推动绿色发展,共建美丽乡村、美丽临沧。深化“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在做实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90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8人以上目标任务。协助党和政府抓好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岗、建功新时代”活动,引导妇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发动广大妇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3、引导妇女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彰显作为。充分发挥各级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事业献计出力。持续推动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制度,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推进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完善管理办法,壮大队伍力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深入开展“巾帼暖人心”活动,做实做大“爱心妈妈”、“春蕾计划”、“阳光助学”、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项目等具有影响力的爱心公益品牌项目,联合中国人寿临沧分公司开展全市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争取通过购买服务、积极孵化培育等方式,支持女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

  4、实施家庭文明创建行动。深化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绿色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树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美德的家庭典型,年度揭晓40户临沧市“最美家庭”,选树一批“绿色家庭”典型。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领导干部家属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清廉家风。持续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引领广大家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5、实施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充分发挥临沧市家庭教育讲师团作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好用好村、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积极拓展网络新媒体指导服务平台,层层开展培训,建设壮大活跃在基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骨干队伍,提升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6、实施家庭服务提升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优化巾帼家政服务品牌,为妇女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广泛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带动家庭成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持续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宣传贯彻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的范围。发挥妇联12338维权热线、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作用,畅通了解妇情民意以及妇女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筑触觉灵敏、应对有力、服务到位的维权工作体系。发挥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创新家庭公益服务模式,多渠道、多方式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妇女、特殊困境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支持服务,为她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7、推动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高质量实施。以两个规划目标达标为重点,切实加大对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宣传,进一步找准工作差距。要以本轮规划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确定1-2个重点课题进行深入调研。继续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考核成为两个规划落实补短板、强弱项的务实举措。扎实开展2019年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强化第三方评估作用的发挥,提高监测评估质量,充分发挥监测评估督导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积极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两个规划实施建言献策,群策群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4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8万元);

  津贴补贴58.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58.5万元);

  奖 金24.7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4.77万元);

  绩效工资12.2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2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3万元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2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97万元);

  住房公积金12.2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25万元);

  办公费58.4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56.67万元);

  印刷费8.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8.4万元);

  水费0.5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邮电费5.0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差旅费32.4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30.93万元);

  工会经费0.9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9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8万元);

  福利费0.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

  租赁费1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

  会议费11.5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11.5万元);

  培训费7.5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7.5万元);

  公务接待费2.5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

  劳务费20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其他交通费12.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市妇联2020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市妇联2020年无市对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市妇联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持平,不增不减,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条例的规定,修订完善《市妇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使用的申报、审核、审批、报销各环节进行规范,本着勤俭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的审核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市妇联公务接待费预算开支2万元,比2019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妇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或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4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条例的规定,本着勤俭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的审核管理。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引领服务联系为主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党的建设为保障,面向基层、面向妇女群众,多做扶贫助困的工作,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多做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妇联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开创全市妇女工作发展新局面。

  (一)全市妇女人均一元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妇联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调研内容围绕妇联工作重点,对重点工作县区妇联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推动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召开至少1次执委会,全面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妇女、重心下移,推动全市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广大妇女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原来基础上增收10%以上,全市广大妇女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临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促进妇女儿童社会保障、贫困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和健康度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实现。每年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每5年召开1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完善市县区儿童公共活动场所达到90%以上,保障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及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指推进农村妇女素质提升,鼓励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开展巾帼家政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

  巾帼创业创新行动:是指抓好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岗、建功新时代”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21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02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0.96万元,福利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财政补助的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1300111

  临沧市妇联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1212005738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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