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沧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有监督责任。
负责对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委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问题的纪律审查,决定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对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问题进行审查。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党纪条规的具体意见措施。
指导下级纪委工作;会同市委以及各县(区)委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市、县(区)委组织部做好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的提名、考察工作;负责市纪委派出(驻)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
承办市委、上级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县(区)两级监委组建挂牌、同纪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政治作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提高执纪审查的政治站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件,处分7人。直查快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3件,处分5人,问责13人;严查快处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转办问题线索16件,问责单位1个,提醒谈话26人,责任追究17人,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
2、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
2018年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43人(次),同比上升29.4%,“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比52.9%、29.6%、11.9%、5.6%,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为7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共追究责任类问题107个,问责单位26个,问责领导干部211人。
3、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47件(次),同比上升85.7%;处置问题线索676件,同比上升16.4%;立案398件,同比上升32.2%,其中市管干部15人;处分431人,同比上升34.3%;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8人。深化追逃追赃工作,1名外逃2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劝返归案,涉案赃款全部追回。
4、持续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探索实践“1+N”作风监督机制,总结提升“五个常态化动作”经验,加强明察暗访和检查抽查,共派出明察暗访组991个、检查单位5642个(次),处置问题251个。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件,处分27人,问责17人,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认真分析研判“四风”问题的“风源”“风向”,增强纠治的精准度。对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深挖细查。全市共查处“四风”问题214件348人,通报典型问题28批86起。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29件50人,对永德县崇岗乡大落水村危旧房改造等典型问题进行追责和通报。
5、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201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三轮巡察任务,对31个市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对14个职能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沿边开发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327个,移交问题线索78件。8县(区)党委共派出87个巡察组,对121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591个,移交问题线索87件。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凤庆、永德、镇康县开展专项巡视,对移交立行立改的15个问题加强督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级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建立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压实整改责任。
6、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围绕8县(区)脱贫摘帽目标如期实现,开展3年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组建指挥部,实行“军事化”挂图作战,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4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移交问题189个,督促立行立改。深化应用“临沧市扶贫领域信息公开阳光监督平台”,发放廉洁扶贫监督卡5万张,建立廉洁扶贫民情信息收集员制度,运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2990个、办结12949个,有效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深化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排查不负责、不精准、不落实以及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6904件、处置6832件,查处扶贫领域问题79件174人,通报曝光43批62起181人次。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111件 155 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信息督查科3个行政机构和清华工作点管理中心1个事业机构)、组织部(下设老干部工作科)、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执纪监督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28个派驻(出)机构(2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市委巡察办公室(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为市委的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市级设立6个巡察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9人。其中:行政编制2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4554823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27672.16元,占总收入的99.74%,比上年同期增58.2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0567.78元,占总收入的0.26%。
与2017年决算收入数29281200.51元相比,2018年收入数增加16267039.43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新增调入人员48人,工资福利相应增加;二是上级补助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37881404.59元。其中:基本支出29712372.16元,占总支出的78.4%,比上年同期增39.37%;项目支出8169032.43元,占总支出的21.6%,比上年同期减33.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纪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12372.16元。比上年同期增39.37%,主要原因是2018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新增调入人员48人,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以及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一次性年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82981.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29390.18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具体来看,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05558.52元,用于纪检监察事务专项支出,包括:监察体制改革经费260000元,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经费480000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经费200000元,临沧市宾馆及市委党校办案点场地租金60000元,巡察工作经费1514000元,市纪委纪律审查留置措施办案及监督检查经费1300000元,工作经费291558.52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86508.53元,包括:全省各州(市)、县(市、区)纪委和省纪委各派驻就办案场所建设补助经费1828586.53元,州市专项经费157922元,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资金200000元,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200000元;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300元,包括:原临沧宾馆人员经费718300元,市纪委办办公经费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22739.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比上年同期增12.1%,主要原因分析与上文支出决算说明相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3917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7%,比上年同期增7.9%。主要用于201101 行政运行24128806.11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05558.52元,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86508.53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300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77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比上年同期增35.13%。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4844.4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6153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773.12元。
4.213农林水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临沧市廉洁扶贫阳光监督平台软件开发。
5.221住房保障支出1478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478527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0000元,支出决算为834800.02元,完成预算的8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4200元,完成预算的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600.02元,完成预算的91.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纪委在2018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在充分分析部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7279.24元,增长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465.09元,增长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814.15元,增长4.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总体来看,2018年,市纪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执行财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规模,极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虽然较上年度略有增长,主要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刚性的工作和经费支出相应也随之增加。例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方面,市监委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了19位干部和4辆公务用车至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末,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4辆。同时,全市监察对象由3.2万人增加至8.6万人,单位承担的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加,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用车支出明显增加。公务接待方面,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市纪委市监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陪餐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200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500600.02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2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42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600.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600.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接待省纪委、市内县(区)纪委来临办案人员食宿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9390.18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4.38%,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由于本单位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出,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工作正常运转,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9952214.48元,其中,流动资产13239566.68元,固定资产6712647.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0292.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00292.42元,主要是由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对职工宿舍“房改房”过渡期间对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和价值未及时进行调整,今年调减房屋建筑物2451.39平方米的同时调增账面原值1388324.05元;2018年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1149181.87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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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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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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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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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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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952214.48 |
13239566.68 |
4085399 |
26272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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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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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13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9.46%,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货物支出2511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因市纪委市监委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均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故附表10—附表14均以空表形式报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