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201000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即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云南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3.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4.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5.受总队委托,协助管理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
6.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8.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农业调查科、住户调查科、产业调查科和价格调查科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党建办、办公室、住户科、农业农村科、专项调查科、综合法规科、价格科。共有参公编制17名。2019年,实有在编人数16人,退休2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做好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编印《临沧调查民生记忆2008-2019》。组织实施好基层调研和季度、年度经济形势综合分析。
以城乡一体化调查为依托,继续做好住户类各项工作;开展好住户样本轮换工作;探索住户电子记账。做好价格调查。加强和巩固CPI手持采价器和PPI联网直报的信息技术应用,加强企业及县队的检查指导工作;加强CPI和PPI、IPI数据审核评估;加强对采价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好小微企业调查。加强访企力度和数据质量检查,巩固联网直报率。做好涉农调查。认真做好三农普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的后续工作;开展好畜禽监测;加快推广农产量调查专业GPS测量、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做好各类专项调查,提高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总队和财政专员办的要求,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工作的推进。积极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内继续下派一名干部驻村工作,支持好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开展;制定印发《临沧调查队2019年“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实施计划》;做好年内入户走访工作;加强与挂勾村的联系协调和工作指导。主动助力脱贫攻坚。按照临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充分发挥调查队自身优势和特色,服务好脱贫攻坚工作,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由队创建办牵头负责,工会、支部和各科室全员参与,制定印发《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力争第三轮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做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单位建设。由队综治办负责,做好全队平安单位管理;加强防火、防盗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杜绝重大意外事故出现,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做好综治工作 相关痕迹材料的整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20.32万元,增15.04%,主要原因是调查队专项工作经费增15.0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6万元,占总支出的69.1%;比上年同期增83.56万元,增77.83%;项目支出48万元,占总支出的30.9%;比上年同期减63.24万元,减56.85%。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政对统计调查队是差额补助,2018年全部经费都列在项目支出,2019年将基本支出分列出来,所以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而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83.56万元,增77.8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人均基本支出5.96万元/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63.24万元,减56.85%。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政对统计调查队是差额补助,2018年全部经费都列在项目支出,2019年将基本支出分列出来,所以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而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20.32万元,增15.04%。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始我队的津补贴纳入市级预算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7.3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19的预算和决算都没有将“三公”经费列入预算,2018年也无“三公”经费支出,故无与上年对比数和对比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是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19的预算和决算都没有将“三公”经费列入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8年也无“三公”经费支出,故无与上年对比数和对比分析。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属于差额拨款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部门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资产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采购行为,故无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201111
临沧调查队2019年决算公开表202009080512077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