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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临沧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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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起草制定有关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市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级和市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

  4、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5、负责管理出入境及外国人在临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7、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8、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区)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9、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公安局机关设24个内设机构。其中:政治部、禁毒支队(禁毒分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其余内设机构为正科级。政治部、禁毒支队(禁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警令部、警卫处、技术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禁赌行动支队、特警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支队下设机构62个,下设机构的规格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压发案、控命案、降事故、治隐患、保安全、秩序好、群众安、社会稳、形象好”的总目标,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基层基础、智慧公安等工作,全力打造高素质公安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3人,其中:行政编制 29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6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84人。

  车辆编制43辆,实有车辆4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4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4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140.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40.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40.88万元(本级财力8140.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140.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1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7.88万元,项目支出138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公共安全支出类的行政运行511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2万元、信息化建设(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执法办案(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其他公安支出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8.1万元、死亡抚恤7.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258.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9.0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394.86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81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7.88万元,项目支出13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6757.88万元。项目支出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等138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公安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公安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市公安局采购项目因涉密,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4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6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同比2018年预算数500万元不存在变动。预算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与2019年预算支出数都为0万元。不存在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3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预算300万元一致。主要用于保障侦察办案及扫黑除恶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0万元,与上年预算160万元一致。主要用于接待省内、省外,市辖区内公安机关侦察办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6757.88万元,与上年5922.21万元相比增加835.67万元,增长14.1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临沧市公安局新招录16名民警,配套的工资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工资统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383万元,与上年1383万元保持一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经费502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经费主要是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有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26号)的精神落实民警加班津贴的发放及省公安厅要求,慰问因公牺牲、受伤民警及家属、落实购买民警人身意外保险、落实省厅规定每年一次体检制度为依据进行经费预算。

  通过预算资金的投入保障民警加班补贴按时发放,英烈慰问工作及时开展,继续为民警投保意外伤害等保险,按省厅要求组织民警每年一次体检,确保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增强凝力、向心力。

  1. 信息化建设经费

  此项目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3、执法办案经费

  此项目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4、其他公安支出经费65万元

  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要求,按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总额的5%安排民警教育训练经费,确保民警教育训练工作需要。在公安队伍中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科技素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2.11万元,与上年628.35对比增加43.7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383万元,分为10个预算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

  1、市公安局工作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2、戒毒人员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3、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4、民警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安排民警教育训练经费,确保民警教育训练工作需要。范围覆盖全市公安机关民警,保障在公安队伍中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科技素质。

  5、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6、民警加班补贴、英烈慰问、英烈基金、民警保险及体检经费、辅警人员经费。通过预算资金投入保障民警加班补贴按时发放,英烈慰问工作及时开展,继续为民警投保意外伤害等保险,按省厅要求组织民警每年一次体检,确保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增加凝聚力、向心力。

  7、信息化建设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8、警犬繁育与训养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9、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10、法制工作经费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200111

公安局公开(实际用)201903200507529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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