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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19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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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1997年4月,是临沧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事业单位,担负着临沧市七县一区孤、残、弃(婴)儿童的“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工作(2008年加挂临沧市儿童福利救助安置指导中心牌子,增设全市艾滋病孤儿救助安置指导的职能)。全院占地5384.6㎡。综合楼建筑面积2300㎡,建院规模100床。内设二室四部(院长室、副院长室、综合部、业务部、后勤部、医疗康复部)及医疗、康复、学习、娱乐等15个儿童功能室,先后接收孤残儿童104名,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

  建院以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支持下,我院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院宗旨,坚持“人为本、院似家、爱如海”的文化理念,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针对孤弃儿童特点,以“家庭收养、家庭寄养、机构照料”方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让儿童在机构中健康成长,在家庭中感受亲情,在收养过程中维护合法权益,找到幸福归宿。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院的儿童抚育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单位荣获“全国涉外送养先进福利机构”、“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十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临沧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儿童多次被中共临沧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思想道德先进青少年”,被学校评为“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年末机构设置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院在市民政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孤残儿童抚育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强化管理,院务工作健康发展,通过加强学习,提高员工素质。强化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创新争优活动。通过努力,今年我院荣获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加强档案管理及宣传工作。2、强化服务,抚育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收养工作日趋规范,做好弃婴和孤儿收养工作是我院主要业务,我院严格按照《收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切实维护了弃婴、孤儿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认真开展医疗康复保障工作,今年院内有14名儿童通过“明天计划”体检、治疗,较好的完成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工作。坚持亲情化服务,做好儿童护理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3、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温馨环境,就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布置,进行了详细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并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常识学习,每天四次安全巡查,每天夜间两次安全巡查,每月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时行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7.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46万元(本级财力207.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7.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6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6万元。其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支出33.85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15.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8.18万元。用于社会福利(20810)支出126.31万元,其中用于儿童福利(208100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8万元。

  (2)科目编码210,卫生健康支出16.39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10.84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0.55万元。

  (3)科目编码221,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0.91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10.91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7.46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支出如下:

  (1)科目编号301,工资福利支出161.61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工资(30101)支出37.42万元;用于津贴补贴(30102)支出24.19万元;用于绩效工资(30107)支出52.7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支出18.18万元;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支出10.84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支出5万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0112)支出2.37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30113)支出10.91万元。

  (2)科目编号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万元。其中:用于办公费(30201)支出6.27万元;用于工会经费(30228)支出0.75万元;用于福利费(30229)支出0.5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支出3万元。

  (3)科目编号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5万元。用于退休费(30302)支出15.25万元。

  • 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05.64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87.4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8.18万元。变化原因分析:2018下半年退休2人,造成2019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工资福利等支出减少。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无增减变化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项目概况

  2019年编制项目1个,项目名称:孤儿日常生活补助;项目资金:20万元;补助人数20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73.85元。项目目标:认真做好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在院孤儿进行生活照料、医疗救治,教育等。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我院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补助的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直接将孤儿基本生活费拨入单位帐户,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程序。经费执行中,因孤儿保障人数变化等特殊情况形成结余资金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补助资金下拨前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资金使用后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项目资金使用预定目标,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3)、我院加强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对新增孤儿信息及时录入,同时将资金拨入系统后,我院及时进行系统记账,真实反应信息。

  3、支出绩效自评

  本项目预算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我院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补助的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开支,用于孤儿伙食、日常生活、学习、医疗、服装被褥用品等,实施社会救助率达95%。

  附件:儿童福利院预算公开表.xls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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