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编制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面额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二、项目概况
2018年编制项目1个
项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项目资金:5万元,专项用于本年度救助对象食物住宿、交通保障等项目支出。
项目目标: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救助专用车辆维护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我站隶属市民政局主管下属事业单位,专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的工作机构。补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保障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直接将流浪乞讨人员经费拨入单位帐户,对流浪乞讨人员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程序。经费执行中,因流浪乞讨人员保障人数变化等特殊情况形成结余资金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补助资金下拨前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资金使用后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项目资金使用预定目标,按照流浪乞讨人员经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的通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3、我站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对新增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核实身份并及时录入系统,同时将资金拨入系统后,我站及时进行系统记账,真实反应信息。
四、支出绩效自评
本项目预算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开支,用于流浪乞讨人员在站日常的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救助专用车辆维护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临沧市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