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二、项目概况
2018年编制项目2个
项目名称:1、公益性岗位工资;2、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两个项目资金均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经费支出)
项目资金:38.14万元;用于发放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支出。
项目目标:保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发放和各项社会保险经费支出。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我院属福利机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供的人员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程序。经费执行中,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数变化等特殊情况形成结余资金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补助资金下拨前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资金使用后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项目资金使用预定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支出绩效自评
本项目预算38.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开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社保缴费。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时缴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按月发放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