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临沧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市国资委名义印发。为便于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部门有关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
3.《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七章37条。包括总则、管理方式、决定机制、管理程序、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监督检查及附则。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明确《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编制原则及管理职责分工。
第二章为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共4条。明确管理方式和管理周期。
第三章为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共10条。明确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原则及计算方式。
第四章为工资总额管理程序,共5条。明确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送时间及调整时间。
第五章为企业内部分配管理,共6条。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的方式及具体要求。
第六章为工资总额监督检查,共4条。明确市国资委及市属企业的监督责任及监督方式。
第七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工资总额特殊管理情况、解释主体及实施日期。
《办法》与我市现行办法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增加了工资总额预算企业范围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职工范围的相关内容;新增“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是修改完善管理方式。删除原办法有关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文化类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市属企业均为商业类。
三是修改完善决定机制。完善了工资总额增长范围的有关要求,修改了工资总额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四是修改完善管理程序。新增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和处罚的相关内容,将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情况纳入出资人监管及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检查工作范围,修改市属企业预算执行情况上报时间。
五是修改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新增集团公司要切实履行对各层级企业薪酬管理的监管责任,建立子企业薪酬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监管。
六是新增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特殊管理情况的内容,明确企业存在工资总额特殊管理情况时,应一事一报在工资总额预算中单独说明,经市国资委审核认定后予以支持。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5年5月7日起施行。
五、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