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维护政策统一性,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经清理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38号)予以废止。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