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_tzcjj/2026-00031
发布机构
市投资促进局
文  号
日期
2026-05-12
临沧市投资促进局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任务进行分解办理
作者:政策法规科 浏览:107次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复质量,根据局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对代表建议办理任务予以分解,请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全力抓好落实。

一、任务分工

(一)关于补齐招商项目要素保障短板,促进项目落地见效的建议(0003,由市投资促进局主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协办)

牵头领导:汪金文、李晋豫

责任科室:内资促进科、项目规划科

责 任 人:张冀瑞、孟婷婷

办理时限:2026年7月31日前。

(二)关于加快推进临沧市滇橄榄产业发展的建议(0041号,由市林业和草原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协办)

牵头领导:汪金文、李晋豫

责任科室:协调服务科、内资促进科

责 任 人:吴刚、张冀瑞

办理时限:2026年7月31日前。

(三)关于帮助临沧石膏科技产业园项目招商的建议(0081号,由市投资促进局主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协办)

牵头领导:李先成

责任科室:对外联络科

责 任 人:刀兴城

办理时限:2026年7月31日前。

二、办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要充分认识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牵头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要求。认真对待,明确具体办理人员,并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确保办理实效。

(二)注重协调,确保质量。对两个以上科室共同办理的建议,牵头科室要积极主动征求协办科室意见,协办科室要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给牵头科室,由牵头科室负责综合整理形成完整意见。各承办科室对建议的答复,要有分析、有结果,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并按规定要求答复代表。

(三)积极沟通,规范回复。办理中,承办科室要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推动改进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凡办理不符合要求的,人大代表不满意的,承办科室要重新认真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或拖办。

(四)注重实效,严格考核。市人大议案建议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送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将把办理情况纳入对承办科室、经办人员的考核中,请各承办科室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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