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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商函〔2025〕6号
临沧市商务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94号建议的答复
李云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临沧市药食同源相关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09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建议办理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市商务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发函征求了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的意见,对您所提出的《关于促进临沧市药食同源相关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094号)涉及的政策支持和当前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反映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四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名单,共计106种物质,而与我市接壤的缅甸获得检疫准入产品仅有16种。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您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需要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解决。
三、关于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借助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改革,拓展扩充药食同源商品品种。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做好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加强部门沟通积极拓展准入品种。一是在《云南省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方案》出台后,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协调,统一我市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备案流程,确定市市场监管局边合区分局、沧源自治县市场监管局、镇康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办理孟定清水河口岸、永和口岸、南伞口岸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登记备案工作。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边合区分局共办理姜黄、黑芝麻、干扁豆、赤豆进口登记备案126批次3599.17吨;沧源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砂仁进口登记备案10批次397.831吨。二是通过实地走访、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向企业宣传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中支持企业开展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的内容,讲解具体政策支持条件,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扩大药食同源商品进口。三是加强工作调研和信息收集,聚焦企业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需求,对企业准入诉求较强、成熟度较高的商品,强化与海关等部门的协调,加强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多渠道推动准入工作。
(二)关于大力发展药材边境口岸加工,促进我市药食同源相关产业发展。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鼓励药食同源商品、药材加工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清水河进境药材口岸申报工作。一是推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落地加工。按照相关要求,进口的药食同源商品,仅限于食品生产经营用途,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家企业完成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备案,其中6家企业签订的互市进口加工商品包含黑芝麻、干扁豆、赤豆,可开展落地加工业务。二是健全完善药食同源商品监管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调整新设药品安全和进口药材监督管理科,增加进口药材备案和监督管理职能,市市场监管局边合区分局设置了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岗和备案咨询岗,配备6名监管人员,负责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了《临沧市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办事指南》等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制度;组织人员强化培训和实战化通关演练,已具备开展药材进口备案及监管工作能力。三是加快清水河进境药材口岸申报。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加快推进清水河进境药材口岸申报工作,现已完成迎检方案准备、PPT汇报稿、专题片、申报材料汇编、进口药材样本馆建设、海关监管能力等准备工作。2025年2月23日至24日,省药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开展现场指导,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待国家药监局现场评估考核。清水河进境药材口岸申报完成后,进境药材种类将大幅增加,可开展进口药材47种,同时,来自缅甸的药材可以从清水河口岸直接入境,降低了进口药材的成本,将会吸引更多加工企业落地发展。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积极协同海关、边检、市场监管、临沧边合区等部门深入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打造高效便捷的口岸营商环境,积极争取设立药材进口边境指定口岸,满足企业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需求,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外贸政策,开展药材加工业务,将区位优势、口岸优势、通道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联动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面商登记表
2.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 梅,21432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
附件1
人大代表建议面商登记表
建议第0094号
标题 | 《关于促进临沧市药食同源相关产业发展的建议》 | ||||
承办单位 | 临沧市商务局 | ||||
经办人 | 朱 梅 | 职务 | 外贸外资科科长 | 电话 | 13988351539 |
面商 情况 | 根据代表建议答复的相关程序,此次面商采取现场座谈的形式,于2025年6月26日在市商务局2022会议室进行现场座谈面商,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从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对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三个方面向李云吉代表进行答复。 | ||||
人大 代表 签署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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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承办单位在面商时均需规范填报此表,并作为复文附件。
附件2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 李云吉 | 联系电话 | 13988305623 | |||||
建议编号 | 第0094号 | 收到日期 | ||||||
建议标题 | 《关于促进临沧市药食同源相关产业发展的建议》 | |||||||
承办单位名称 | 临沧市商务局 | |||||||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建 议 和 要 求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或传真至建议承办单位、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0883-2123890)、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0883-2127817、216598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