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千伏登科变 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日期:2025-08-01 11:27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31次 字体:【

临发改复〔2025〕321号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千伏登科变 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你局所报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关于核准 220千伏登科变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的请示》(临电规建 〔2025〕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 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 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为解决临沧市永德县A 类县域大面积停电,满足片区 电源送出需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同意该项目建项目代码2507-530900-04-05-438977。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 营管理。

二 、项目建设地点

永德县永康镇220千伏登科变电站内。

三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220千伏登科变电站远期预留位置安装1台180兆伏安主 变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213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施工总工期17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6年12月。

四 、本工程已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 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 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临沧供电局220kV 登 科 变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划 〔2025〕434号)。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 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导则》( NB/T10096-2018)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相应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 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 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 0 2 5 年 7 月 3 0 日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220kV 登科变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项目代码:2507-530900-04-05-438977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1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说明:

根据220kV登科变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招标基本情况表,批复如下:

1、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该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公开招标。

3、该项目不涉及监理、重要材料。

4、依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  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2018年第16号令)第二至第四条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发改法规[2018]843号)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  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  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025年7月23日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局220千伏登科变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 、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 、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 、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 、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 、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 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 录。

 

告知人: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2025年7月30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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