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1-06 15:37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356次 字体:【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开展情况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局党组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大局,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增强依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云南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云财法〔2021〕18号)要求,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细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和措施,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后印发《临沧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临财税发〔2021〕26号)、《临沧市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临财税发〔2022〕13号),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健全财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加强学习,用法律智识武装财政干部头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印发《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工作,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突出“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积极引导财政干部开展自学,让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常态化、全覆盖。

(2)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目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临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3)以测促学,认真参与各类答题活动。组织参与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项答题”和“宪法宣传答题”活动,积极参与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在线答题活动,认真完成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院平台梳理的有关公共法律知识、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技能方面的测试题。

(4)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财法〔2025〕3号),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和条例等为学习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财政干部培训学习计划、基层党组织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5)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于12月18日组织法制税政与政府采购管理科、财政监督与会计管理科等人员到临翔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3.多措并举,确保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1)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完善和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临沧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和任务要求,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按照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有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办公楼放置法律法规宣传展板,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参加预算、会计、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紧紧围绕“六个突出”抓实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法治讲堂”系列讲座,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知识。适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重点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编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评估、财务管理等财政制度政策,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财税法律和财税政策,从而更加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2)以国家法律宣传节日为契机,认真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推进以案促学、以学促用,坚持真学真懂,活学活用。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4.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

(1)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本年度未发现违规文件。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事宜、签订合同协议等工作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查作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范防了法律风险。2025年聘请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本单位提供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文稿服务6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

(3)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2025年新出台规范性文件4个已及时上传入“云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5.依法依规开展好行政执法工作

(1)规范执行行政执法程序。紧紧围绕《临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认真执行“扫码入企”,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做好案卷整理工作,并将行政检查信息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示。

(2)全面完成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关于认真填报2025年度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抽查计划的函》、《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5〕16号)的要求,认真填报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一是印发了《临沧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会发〔2025〕17号),随机抽取本级重点领域2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开展检查,目前已完成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二是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好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临财税采发〔2025〕9号),在省财政厅的安排部署下,共检查了1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32个政府采购项目,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

(3)强化依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执法证件管理,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有关事项通知》要求,本单位所有班子成员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资格考试,本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43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对加快依法理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导致法治人员的配置未能充分满足形势任务的需求。公职律师制度执行有差距,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2.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加强。在普法工作中阶段性的活动较多,而阵地化、经常性的宣传较少,普法宣传的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统领

一是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纪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财政全体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落实法治思想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从法治思想理论入手自觉参加学习,通过学习着重转变在法治建设中依法行政能力的观念,遵循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扎实推进全局各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主动践行法治规范

一是认真履行行政检查审批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批对1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政检查;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事宜、签订合同协议等工作,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了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管。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带领班子依法履职

以法治思维统领财政工作,围绕“守规、提质、风控、廉政”四大维度,将法定职责转化为服务发展的实效。一是严格按法定权限编制预决算,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与资金统筹整合,打破资金“壁垒”,将盘活的存量资金投向“三保”、债务化解等重点领域,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细化经费开支标准,严控“三公”经费与一般性支出,厘清市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主动接受多元监督,向人大报告预决算情况,公开权责清单与工作动态,接受行政复议、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四是严守廉洁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维护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加强法治财政宣传教育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政领域法律法规,预决算编制、预决算公开为契机,面向县属各预算单位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政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法治建设水平。

(五)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主动公开市本级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工作思路

2026年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将紧密围绕“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核心目标,坚持法治引领与财政职能深度融合,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财政法治体系。工作思路突出三个导向: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二是深化财政改革与法治协同,推动财税体制现代化;三是提升财政服务效能,以法治保障民生福祉和经济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理财,促进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理财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履行为民理财宗旨,克服官僚主义,杜绝腐败现象,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2.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理财,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把依法理财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推进依法理财,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和法治性的公共财政,做到一切收支活动必须置于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之下,实现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4.加强财政基础建设、提高政府理财水平。推进依法理财,促进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正确政绩观,依法规范理财行为和财政程序,建立科学的财政运行机制,提高政府理财效能;增强各级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妥善处理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参加法治能力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提升法治实践能力,强化财政干部法治培养。

2.落实普法责任。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普及法规政策,在监管执法中“面对面”宣讲预算法、会计法等;以查促改,通过整改建议、通报等强化监管对象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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