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2026-00075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气象局办公室
文  号
日期
2026-04-20
《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65次 字体:【

《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为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雷电灾害是我国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临沧市雷暴天气多发频发,在雷电区划中全境处于强雷区、高易发区,年平均雷暴天数达70天,每年都有雷电灾害事件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25年3月3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新修订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4号),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当前,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仍存在责任体系不够健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清晰、监管执行保障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亟需依据上位法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予以系统解决。为此,临沧市以相关上位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地雷电灾害防御实际,启动《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编制工作,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防雷管理职责边界、减少职能交叉、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健全防雷监管机制,提升雷电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完善全市气象灾害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法》制定的目标和依据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深化防雷安全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监管部门及主体单位职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雷电灾害风险,并确保与上位法规定有效衔接。其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以及《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参考了多地市(州)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市实际进行制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监测预警及风险预防、雷电防护装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0条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原则和部门职责。一是明确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三是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气象部门、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预防。一是明确建立雷电监测站网,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二是明确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并确定评估范围。三是明确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预防责任。四是对我市与大理、保山、普洱开展边际地区雷电防御协作做了原则性、制度性规定。

(三)明确雷电防护装置标准要求。一是规定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雷电防护装置的具体场所或者设施。二是规定雷电防护装置“三同时”建设程序,并明确设计、施工和检测单位的资质条件。三是规定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四是明确雷电防护装置业主单位、检测单位的有关责任。

(四)细化监管工作职责。一是界定气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电力、通信等部门的防雷监管职责。二是明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违法情形,建立检测质量检查制度。三是明确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相关行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四是明确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五是明确加强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及处置工作。

(五)明确法律责任和名词解释。明确失职渎职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雷电灾害防御的相关名词解释。

四、《办法》的宣传贯彻

深刻认识《办法》制定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宣传贯彻《办法》。加大对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积极营造《办法》顺利实施的法治环境和良好氛围。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层层压紧压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防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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