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改革 始终狠抓产业
努力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 锁 飞
(2010年5月3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了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今天的会议上,市委洪波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配套改革以及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位推动,强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效明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我市自2006年8月在云县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按照“抓林改、做产业、强队伍”的要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主体改革目标任务,主体改革各项硬性指标均超过省上的要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山林产权得到了明晰。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过程中,始终正确处理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始终把握林权界定、农民决策两个关键环节,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全市8个县(区)涉及林改77个乡(镇、街道)、921个村(社区)、11278个组、436433户农户,全市集体林确权面积1645.65万亩,确权率99.9%;宗地勘界合格率94.9%,集体林均山到户率93.5%,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92.1%,宗地发证率99.9%,档案合格率96.8%,群众满意率99.6%。通过林改,长期以来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确立了农民经营林业、发展产业的主体地位。 (二)林业产业得到了发展。四年以来,全市累计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933.8万亩,其中:核桃668.3万亩、澳洲坚果6.64万亩、云南山核桃1.14万亩、紫胶寄主树14.97万亩、橡胶58.81万亩、茶叶118.89万亩、白花木瓜30万亩、其他树种35.05万亩。特别是核桃产业迅猛发展,全市新种植核桃达545.3万亩,种植其它经济林木达36.5万亩。全市有涉林业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7户、市级龙头企业9户。2009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3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104亿元的29%。林产业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仅泡核桃一项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就达405元,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719元的14.9%。 (三)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山林经营主体明晰后,林农保护山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明显增强。森林资源的管理,由过去的少数人管变成了现在的千家万户监管,盗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农防治森林病虫害和森林防火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56%,比林改前提高了14个百分点。同时,林改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建设沼气、利用沼气的积极性,林改以来全市新建沼气池8.9万口,累计建成沼气池14.3万口,沼气化村达115个,农村沼气普及率达28.4%,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农村稳定得到了加强。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林改工作面前,始终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推进改革工作统筹来抓。改革中始终充分尊重民意,依靠群众,把“分不分山、分多少山、如何分山”的决策权交给群众,确保了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在化解纠纷工作中,始终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的原则,全市化解林地纠纷5233起,调处成功率99.4%。林改中,不仅没有产生新的矛盾,一大批积怨多年的矛盾还得到了妥善化解,消除了林区的不稳定因素,广大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五)干部队伍得到了锻炼。全市共组建林改领导机构12285个,抽调林改工作队员72291人次。广大林改工作人员跋山涉水、披星戴月,深入千家万户、田间地头,把认真做好林改工作与农业农村工作结合起来,既推进了林改工作又增进了对农村的了解、增强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林改,大批干部得到了锻炼,一批干部被选拔到领导岗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了提高,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同时,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了充分检验,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基层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步伐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林业发展的目标是:围绕把临沧建设成为林业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强市、林业景观美市,到2015年,高质量建成以800万亩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1000万亩以上,农民人均拥有经济林果5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3%,活立木蓄积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