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临沧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IPv4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临沧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相关文件
云南省文件
临沧市文件
政策文件
国务院行政法规库
云南省规章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临政发
临政办发
临政任
市委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领导
领导活动
机构职能
政府会议
政府常务会议
政府全体会议
政府其他会议
政策解读
国务院政策解读
云南省政策解读
临沧政策解读
规划信息
专项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
临沧市其他规划
统计信息
统计公报
统计信息
统计年鉴
财政信息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政府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工作报告
发展计划报告
基层政务公开
重大项目建设
批准服务和监管
项目批复
招标投标信息
征收土地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竣工、施工有关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投资审批
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行政事项办事指南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社会公益领域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公共文化体育
基本医疗卫生
环境保护
灾害救援
公共企事业单位
临沧市红十字会
民生信息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招考招聘
公务员招录
云南省公务员招录
政务公开工作动态
重大决策预公开
制度及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民意征集
决策后评估
其他法定信息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年度办理工作情况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双随机 一公开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监管报表
公租房信息
招生信息
稳岗就业
稳岗就业信息
应急预案
国有企业信息
新闻发布
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临沧新闻发布会
权责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市政府公报
市级/县(区)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领导活动
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剑文对强势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两污”工程建设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2009-09-30 11:0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22
字体:【
大
中
小
】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两污”工程建设的主体,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县(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县(区)长任副组长,建设、发改、财政、民政、国土、教育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两污”工程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将两项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安排,强势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要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底要完成60%的工程量;2009年的910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房建设任务,年底要全部完成;2008年的1个污水处理厂、4个垃圾处理场,今年要完成;2009年的7个污水处理厂、2个垃圾处理场,今年要开工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抓紧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对已列入扩大内需的项目,务必于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对于今年要完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按时投入使用。在工程建设中,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和土地、环保等政策规定,确保工程质量。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越是加快建设,越要注重质量安全,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三、要加大投入,推进工作。城镇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住房建设,每平方米中央给予400元补助,省级财政给予100元补助。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县(区)新建的廉租房每平方米给予50元的补助。各县(区)也要安排配套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央和省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从县城以上房地产开发税收中,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资金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各县(区)要用足、用活、用好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税收扶持政策,结合市场化运作,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保本微利”的原则下,支持保障性安居房工程建设,并在项目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款和专户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要完善机制,规范运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临沧市的相关政策措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两污”工程要加快投资平台的搭建,积极与有实力的投资公司进行洽谈,从双赢的角度,尽快建立良性互动的投融资体制。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机制的调研,尽快制定出台合法、合规、合理的收费价格,实现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良性运营。
五、要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主动协调,主动配合,主动服务,采取便捷的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建设部门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投资计划下达和项目初步设计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投资补助;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和补助资金下达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用地安排,落实土地保障优惠政策;民政部门要做好居民收入水平核定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六、要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能,严格把关,确保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分析汇总制度和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重视不够,没有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县(区)一律实施“三个暂停”。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督查,严肃纪律,确保将各项工作抓出成效。(市政府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副市长杨军对招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下一篇:
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剑文对加快推进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