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博川律师事务所,社会各界:
根据市政府安排,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草拟了《临沧市核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6月15日17:00前报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陈讯婕,联系电话:2161728,邮箱:lcslyjcyk@163.com。
2023年6月14日
临沧市核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核桃降本增效为目的,提升产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实现产业持续发展和林农增产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维护国家粮油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二)目标任务。围绕壮大资源经济目标,到2025年,实现核桃壳果产量60万吨,综合产值达140亿元。到2035年,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力争将核桃产业打造成支撑临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实现核桃壳果产量80万吨,综合产值6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业集群
1.加快凤庆核桃产业园建设。抢抓凤庆县列入全省“一县一业”核桃产业示范创建县,凤庆核桃产业园纳入全省特色园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向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汇报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合理布局上下游产业发展,带动企业集群式发展,推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区域协调、链条完备的核桃产业发展格局,将凤庆核桃产业园建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凤庆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2.抓好凤庆核桃交易市场建设。依托凤庆核桃产业园,建设集仓储、交易、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一体化的现代化大型核桃交易市场。发挥“核桃云”平台作用,加快构建核桃“收两月、卖全年”市场供应体系,在各县(区)规划建设与资源适配的冷链仓储设施,调节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3.推进核桃初加工生产线建设。按照每1万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配备1条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的标准,在各乡、村规划布局和建设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改善核桃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条件,实现降本增效,到2025年,每加工1吨核桃,降低成本30元,到2035年,每加工艺吨核桃,降低成本50元。(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二)综合开发利用
4.高效利用核桃原料。倡导核桃加工利用3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搞核桃仁,三分之一搞核桃油,另外三分之一搞小食品、核桃乳等其他产品,推进果、仁、油、乳、副产品全面综合开发,将“好果子变为金果子”。以健康生活为导向,推进核桃休闲食品、核桃蛋白和肽等深加工产品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鼓励企业丰富核桃乳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竞争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5.提升核桃油生产能力。培育产能万吨以上核桃油加工“旗舰型”龙头企业,积极扶持一批产能千吨以上的核桃油加工企业群,规范小型核桃油加工点,严格油品生产监管。引导鼓励企业、合作社新建、扩建核桃油加工生产线,推广成熟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降低核桃油生产成本。积极争取将我市生产的核桃油纳入国家、省级储备油。开发核桃油系列产品,重点围绕有机核桃油、辅食核桃油、核桃油保健品、核桃调和油等,推进核桃油产品迭代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6.加强副产物综合利用。强化青皮、果壳、油粕等加工剩余物的利用,以核桃青皮为原料生产天然色素、绿色染色剂、植物农药等;以核桃壳为原料生产活性炭、生物质燃料、超细粉、猫砂等;以分心木为原料开发袋泡茶、保健酒等;以核桃油粕为原料生产蛋白粉、核桃乳、浓缩蛋白、蛋白肽等;全产业链布局,促进核桃副产物统合利用、分类增值。到2025年,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20%以上,到2035年,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壮大经营主体培育
7.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只手”作用,双管齐下,加快市场主体由“少小散弱”向“多活大强”转变。扶强龙头,支持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核桃收储、加工、营销一体化国资平台,发挥技术、资本、人才、渠道优势,带动核桃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招才引智,引进职业经理人团队,推动传统生产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提升传统企业经营能力,实现快速转型升级。加大“专精特新”成长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户以上,新增年产能1千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2户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核桃油加工、功能性油脂、蛋白产品、休闲食品、副产物利用等领域,实施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重点引进核桃油等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构建产业集群,推动核桃产业精深化、链条化、专业化发展。围绕强链延链的目标,依托核桃产品展销等活动开展专题招商。(市投资促进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四)强化市场营销
9.积极拓展消费市场。突出临沧核桃生态产品特性,发挥核桃油不饱和脂肪酸、亚麻酸、亚油酸含量高,脂肪酸组态近似母乳,易消化吸收,对大脑和视网膜的发育有益等突出特点,积极拓展孕婴用油、冷餐用油、营养餐用油、调配用油市场,引导培育新型消费群体,促进核桃油品消费。拓展销售渠道,依托沪滇合作、闽滇合作等外销渠道,将核桃产品纳入消费帮扶,积极推进核桃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线上与线下销售,通过直播带货,全方位、多渠道拓展核桃交易新业态,形成临沧核桃产品销售矩阵。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核桃产品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0.健全临沧核桃品牌体系。建立产品品牌目录,加快由临沧产品向临沧品牌转变,全面提高临沧核桃的辨别度、美誉度、知名度。规范创建、使用区域品牌,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加大知识产权、品牌保护,提升区域知名度。支持鼓励企业申报有机、欧盟、清真食品、森林生态标志等认证认定,巩固产品核心价值,提高市场认可度。加强对核桃古树、古树村落、优异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古树核桃采收权拍卖,推动临沧古树核桃品牌建设,开发核桃主题文创商品和旅游商品。(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1.加强市场营销建设。突出临沧核桃绿色、安全、健康特点,全方位、多渠道推送核桃油公益性广告、品牌广告和形象标识,传播健康用油的膳食理念,积极开拓核桃油及其系列产品消费市场。引导企业通过走出去参展营销,聚焦重点市场、优质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海外市场,邀请采购商来原产地采购,巩固销售渠道。(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2.积极参加全省核桃产业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核桃资源基础数据管理、信息采集平台、产业数据公报、测产体系、价格体系、规模基地生产经营、龙头企业监测管理、产品质量追溯、产业大数据分析等大数据系统。积极支持“互联网+核桃产业”发展,鼓励科技企业对传统产业进行数字化改造,促进核桃数字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五)加强基地建设
13.实施基地提质增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经营、精准施策”的原则,利用造林补贴等项目,实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行动,重点推广疏密、育冠、矮化等措施,打造一批丰产示范基地。对现有栽培的核桃良种进行科学评估,针对不同立地等条件,明确区域主导品种,每个区域优选1-2个,科学开展高枝嫁接、品种改良,到2025年,基地良种率达80%以上,到2035年,基地良种率达100%。(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4.提高基地组织化程度。推广托管经营等模式,采用典型引路法,着力推进核桃种植基地向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发展,形成“分工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联合体,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破解核桃种植分散、经营粗放的难题,让千家万户的“小核桃”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组建核桃采收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加快推进核桃采收、运输、初加工等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核桃采收时间过早、采收成本过高弃收弃采、采后处理不及时影响果品质量等问题。(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5.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结合核桃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着力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林粮等发展模式,开展复合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林农经济收入。充分发挥核桃及林下经济自然景观优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依托林下经济示范区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示范基地。(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六)强化科技支撑
16.提升核桃产业综合科研能力。依托云南木本油料(核桃)全产业链创新研究院、省林业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市林业科学院等单位,加快搭建核桃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构建“产学研用”联合协作机制,促进问题就地攻关、技术就地集成、成果就地转化。全产业链抓好科技攻关,重点突破核桃抗氧化、采收与初加工、破壳取仁等技术,切实做好成果转化,提高机械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果农、企业、市场整体效益的提升。(市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7.积极参与全省核桃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打造高原特色产业,以质量为核心,将标准化理念应用到核桃产业发展关键环节,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参与制、修订核桃基地提质改造、原料收购、主栽品种、初级产品质量等级、精深加工产品质量要求、加工工艺及装备、包装储藏等技术标准(规范),构建“临沧核桃”标准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8.加大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加强科技指导和培训,组建核桃技术指导专家团队,结合科技推广项目支撑,加强对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村技术能手的培训,大力培养乡土专家、技术操作能手和专业技术服务小分队,提升核桃经营管理技术水平。(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细化支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以目标、问题为导向,压实工作责任,高效推进产业发展。(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组织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挖掘发展潜能。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核桃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支持核桃收购、仓储、冷链物流、核桃油加工、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科研及成果转化、品种改良、企业新建生产线及技术改造等重要环节,对年销核桃油1000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根据实际产量实施梯次奖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更加精准服务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核桃产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林地要素保障服务。不断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次办好”,实施“一网通办”,改善服务质量,落实审批报件材料全面电子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品牌宣传,讲好核桃故事。围绕“云南深纹核桃”“临沧优品”等公共品牌、地方品牌、企业品牌,在各类媒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在机场、火车站、景区景点、交通要道、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区,投放公益广告,积极推介。充分挖掘临沧核桃的营养保健功能、文化内涵价值,融合科技、旅游等元素,全方位、多渠道讲好临沧核桃故事,擦亮品牌底色,不断提高临沧核桃的市场影响力、竞争力和占有率。(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融媒体新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核桃降本增效为目的,提升产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实现产业持续发展和林农增产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维护国家粮油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二)目标任务。围绕壮大资源经济目标,到2025年,实现核桃壳果产量60万吨,综合产值达140亿元。到2035年,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力争将核桃产业打造成支撑临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实现核桃壳果产量80万吨,综合产值6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业集群
1.加快凤庆核桃产业园建设。抢抓凤庆县列入全省“一县一业”核桃产业示范创建县,凤庆核桃产业园纳入全省特色园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向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汇报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合理布局上下游产业发展,带动企业集群式发展,推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区域协调、链条完备的核桃产业发展格局,将凤庆核桃产业园建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凤庆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2.抓好凤庆核桃交易市场建设。依托凤庆核桃产业园,建设集仓储、交易、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一体化的现代化大型核桃交易市场。发挥“核桃云”平台作用,加快构建核桃“收两月、卖全年”市场供应体系,在各县(区)规划建设与资源适配的冷链仓储设施,调节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3.推进核桃初加工生产线建设。按照每1万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配备1条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的标准,在各乡、村规划布局和建设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改善核桃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条件,实现降本增效,到2025年,每加工1吨核桃,降低成本30元,到2035年,每加工艺吨核桃,降低成本50元。(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二)综合开发利用
4.高效利用核桃原料。倡导核桃加工利用3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搞核桃仁,三分之一搞核桃油,另外三分之一搞小食品、核桃乳等其他产品,推进果、仁、油、乳、副产品全面综合开发,将“好果子变为金果子”。以健康生活为导向,推进核桃休闲食品、核桃蛋白和肽等深加工产品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鼓励企业丰富核桃乳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竞争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5.提升核桃油生产能力。培育产能万吨以上核桃油加工“旗舰型”龙头企业,积极扶持一批产能千吨以上的核桃油加工企业群,规范小型核桃油加工点,严格油品生产监管。引导鼓励企业、合作社新建、扩建核桃油加工生产线,推广成熟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降低核桃油生产成本。积极争取将我市生产的核桃油纳入国家、省级储备油。开发核桃油系列产品,重点围绕有机核桃油、辅食核桃油、核桃油保健品、核桃调和油等,推进核桃油产品迭代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6.加强副产物综合利用。强化青皮、果壳、油粕等加工剩余物的利用,以核桃青皮为原料生产天然色素、绿色染色剂、植物农药等;以核桃壳为原料生产活性炭、生物质燃料、超细粉、猫砂等;以分心木为原料开发袋泡茶、保健酒等;以核桃油粕为原料生产蛋白粉、核桃乳、浓缩蛋白、蛋白肽等;全产业链布局,促进核桃副产物统合利用、分类增值。到2025年,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20%以上,到2035年,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壮大经营主体培育
7.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只手”作用,双管齐下,加快市场主体由“少小散弱”向“多活大强”转变。扶强龙头,支持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核桃收储、加工、营销一体化国资平台,发挥技术、资本、人才、渠道优势,带动核桃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招才引智,引进职业经理人团队,推动传统生产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提升传统企业经营能力,实现快速转型升级。加大“专精特新”成长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户以上,新增年产能1千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2户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核桃油加工、功能性油脂、蛋白产品、休闲食品、副产物利用等领域,实施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重点引进核桃油等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构建产业集群,推动核桃产业精深化、链条化、专业化发展。围绕强链延链的目标,依托核桃产品展销等活动开展专题招商。(市投资促进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四)强化市场营销
9.积极拓展消费市场。突出临沧核桃生态产品特性,发挥核桃油不饱和脂肪酸、亚麻酸、亚油酸含量高,脂肪酸组态近似母乳,易消化吸收,对大脑和视网膜的发育有益等突出特点,积极拓展孕婴用油、冷餐用油、营养餐用油、调配用油市场,引导培育新型消费群体,促进核桃油品消费。拓展销售渠道,依托沪滇合作、闽滇合作等外销渠道,将核桃产品纳入消费帮扶,积极推进核桃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线上与线下销售,通过直播带货,全方位、多渠道拓展核桃交易新业态,形成临沧核桃产品销售矩阵。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核桃产品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0.健全临沧核桃品牌体系。建立产品品牌目录,加快由临沧产品向临沧品牌转变,全面提高临沧核桃的辨别度、美誉度、知名度。规范创建、使用区域品牌,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加大知识产权、品牌保护,提升区域知名度。支持鼓励企业申报有机、欧盟、清真食品、森林生态标志等认证认定,巩固产品核心价值,提高市场认可度。加强对核桃古树、古树村落、优异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古树核桃采收权拍卖,推动临沧古树核桃品牌建设,开发核桃主题文创商品和旅游商品。(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1.加强市场营销建设。突出临沧核桃绿色、安全、健康特点,全方位、多渠道推送核桃油公益性广告、品牌广告和形象标识,传播健康用油的膳食理念,积极开拓核桃油及其系列产品消费市场。引导企业通过走出去参展营销,聚焦重点市场、优质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海外市场,邀请采购商来原产地采购,巩固销售渠道。(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2.积极参加全省核桃产业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核桃资源基础数据管理、信息采集平台、产业数据公报、测产体系、价格体系、规模基地生产经营、龙头企业监测管理、产品质量追溯、产业大数据分析等大数据系统。积极支持“互联网+核桃产业”发展,鼓励科技企业对传统产业进行数字化改造,促进核桃数字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五)加强基地建设
13.实施基地提质增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经营、精准施策”的原则,利用造林补贴等项目,实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行动,重点推广疏密、育冠、矮化等措施,打造一批丰产示范基地。对现有栽培的核桃良种进行科学评估,针对不同立地等条件,明确区域主导品种,每个区域优选1-2个,科学开展高枝嫁接、品种改良,到2025年,基地良种率达80%以上,到2035年,基地良种率达100%。(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4.提高基地组织化程度。推广托管经营等模式,采用典型引路法,着力推进核桃种植基地向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发展,形成“分工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联合体,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破解核桃种植分散、经营粗放的难题,让千家万户的“小核桃”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组建核桃采收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加快推进核桃采收、运输、初加工等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核桃采收时间过早、采收成本过高弃收弃采、采后处理不及时影响果品质量等问题。(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5.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结合核桃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着力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林粮等发展模式,开展复合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林农经济收入。充分发挥核桃及林下经济自然景观优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依托林下经济示范区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示范基地。(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六)强化科技支撑
16.提升核桃产业综合科研能力。依托云南木本油料(核桃)全产业链创新研究院、省林业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市林业科学院等单位,加快搭建核桃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构建“产学研用”联合协作机制,促进问题就地攻关、技术就地集成、成果就地转化。全产业链抓好科技攻关,重点突破核桃抗氧化、采收与初加工、破壳取仁等技术,切实做好成果转化,提高机械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果农、企业、市场整体效益的提升。(市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7.积极参与全省核桃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打造高原特色产业,以质量为核心,将标准化理念应用到核桃产业发展关键环节,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参与制、修订核桃基地提质改造、原料收购、主栽品种、初级产品质量等级、精深加工产品质量要求、加工工艺及装备、包装储藏等技术标准(规范),构建“临沧核桃”标准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18.加大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加强科技指导和培训,组建核桃技术指导专家团队,结合科技推广项目支撑,加强对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村技术能手的培训,大力培养乡土专家、技术操作能手和专业技术服务小分队,提升核桃经营管理技术水平。(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细化支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以目标、问题为导向,压实工作责任,高效推进产业发展。(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组织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挖掘发展潜能。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核桃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支持核桃收购、仓储、冷链物流、核桃油加工、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科研及成果转化、品种改良、企业新建生产线及技术改造等重要环节,对年销核桃油1000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根据实际产量实施梯次奖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更加精准服务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核桃产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林地要素保障服务。不断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次办好”,实施“一网通办”,改善服务质量,落实审批报件材料全面电子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品牌宣传,讲好核桃故事。围绕“云南深纹核桃”“临沧优品”等公共品牌、地方品牌、企业品牌,在各类媒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在机场、火车站、景区景点、交通要道、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区,投放公益广告,积极推介。充分挖掘临沧核桃的营养保健功能、文化内涵价值,融合科技、旅游等元素,全方位、多渠道讲好临沧核桃故事,擦亮品牌底色,不断提高临沧核桃的市场影响力、竞争力和占有率。(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融媒体新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日前,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了解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
答:临沧是核桃老产区、主产区,种植历史悠久,核桃品质优良。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山区人民的持续努力下,核桃产业已成为我市覆盖面最广、汇集群众最多、生态和经济效益显著、持续发展潜力最大的特色林草产业。为更好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全市核桃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根据《云南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临沧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临沧市壮大资源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5年)》,制定此方案。
2.《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以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根本目标,深度融入全市“3815”战略总体布局,提出到2025年,实现核桃壳果产量60万吨,综合产值达140亿元。到2030年,产品加工能力显著提高,产业聚集初步形成,核桃壳果产量70万吨,综合产值300亿元。到2035年,产业集聚程度显著提高,实现核桃壳果产量80万吨,综合产值600亿元。
3.《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任务?
答:针对全市核桃产业存在的基地建设质量不高、产业链不完整、资源利用率低、缺乏链主企业、市场拓展能力不强、科技支撑不足等,提出建优产业基地、构建产业集群、综合开发利用、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市场营销、强化科技支撑6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
4.建优核桃产业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稳定种植基地面积,大力实施核桃基地提质增效,科学开展高枝嫁接、品种改良,打造一批丰产示范基地。到2025年,基地良种率达80%以上。到2030年,基地良种率达90%以上。到2035年,基地良种率达100%。二是完善联农带动机制,积极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社”、托管经营、合作经营等模式,着力推进核桃种植基地向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发展。依托核桃采收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加快推进核桃采收、运输、初加工等社会化服务。三是发展绿色优质基地,支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申报区域性地理标志产品。大力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林粮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核桃及林下自然景观优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增加林农经济收入。
5.构建产业集群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加快凤庆核桃产业园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合理布局上下游产业发展,带动企业集群式发展,推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将凤庆核桃产业园建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二是抓好凤庆核桃交易市场建设,建设集仓储、交易、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一体化的现代化大型核桃交易市场。在各县(区)规划建设与资源适配的冷链仓储设施,调节市场供应,稳定价格。三是按照每1万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配备1条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的标准,建设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实现降本增效,到2025年,每采收加工1吨核桃,降低成本30元。到2030年,每采收加工1吨核桃,降低成本40元。到2035年,每采收加工1吨核桃,降低成本50元。
6.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高效利用核桃原料,倡导核桃加工利用3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加工核桃仁,三分之一加工核桃油,三分之一加工小食品、核桃乳等其他产品。鼓励企业丰富核桃乳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力。二是推进核桃油产品升级,培育产能万吨以上核桃油加工“旗舰型”龙头企业,积极扶持一批产能千吨以上的核桃油加工企业群。积极争取将我市生产的核桃油纳入国家、省级储备油。三是加强副产物综合利用,强化青皮、果壳、油粕等加工剩余物的利用,到2025年,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20%以上。到2030年,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到2035年,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7.培育经营主体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到2025年,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户以上,新增年产能1千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2户以上。到2030年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4户以上,新增年产能1千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3户以上。到2035年,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5户以上,新增年产能1千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5户以上。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核桃油、功能性油脂、蛋白产品、休闲食品、副产物利用等领域,着力引进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构建产业集群。
8.强化市场营销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积极拓展消费市场,依托沪滇合作、闽滇合作等外销渠道,将核桃产品纳入消费帮扶。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线上与线下销售,通过直播带货,全方位、多渠道拓展核桃交易新业态,形成临沧核桃产品销售矩阵。二是打造临沧核桃品牌,加快由临沧产品向临沧品牌转变,全面提高临沧核桃的辨别度、美誉度、知名度。规范创建、使用区域品牌,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加大知识产权、品牌保护,提升区域知名度等。三是加强市场营销建设,引导企业通过走出去参展营销,聚焦重点市场、优质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海外市场,邀请采购商来原产地采购,巩固销售渠道。四是发展核桃数字经济,建设核桃资源基础数据管理、信息采集平台、产业数据公报、测产体系、价格体系、规模基地生产经营、龙头企业监测管理、产品质量追溯、产业大数据分析等大数据系统。
9.强化科技支撑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提升综合科研能力,依托云南木本油料(核桃)全产业链创新研究院、省林业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市林业科学院等单位,加快搭建核桃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构建“产学研用”联合协作机制,促进问题就地攻关、技术就地集成、成果就地转化。二是完善标准体系,以质量为核心,将标准化理念应用到核桃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完善“临沧核桃”标准体系。三是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大力培养乡土专家、技术操作能手和专业技术服务小分队,招才引智,引进职业经理人团队,提升核桃经营管理水平。
10.《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以目标、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核桃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核桃产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细化支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产业发展合力,高效推进产业发展。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对全市核桃产业发展的政策、技术、项目、信贷等支持。对年销核桃油1000吨以上核桃油加工企业,根据实际产量实施梯次奖补。全面推行“一次办好”,实施“一网通办”,为核桃产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林地要素保障服务。三是强化品牌宣传。通过“背包式”拓展市场、“临品出滇”活动,在各类媒体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充分挖掘临沧核桃的营养保健功能、文化内涵价值,融合科技、旅游等元素,全方位、多渠道讲好临沧核桃故事。
各部门关于临沧市核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 | |||
序号 | 单位 | 回复意见 | 备注 |
1 | 临翔区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2 | 云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3 | 凤庆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4 | 永德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5 | 镇康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6 | 耿马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7 | 沧源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8 | 双江县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
9 | 市发展改革委 | 无意见 | |
1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无意见 | |
11 | 市科技局 | 无意见 | |
12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
13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无意见 | |
1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
15 | 市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
16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
17 | 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
18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无意见 | |
19 | 市卫生健康委 | 无意见 | |
20 | 市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
21 | 市金融办 | 建议将单位名称改为“市政府金融办” | |
22 | 市投资促进局 | 无意见 | |
23 | 市乡村振兴局 | 无意见 | |
24 | 市国资委 | 建议将文中的“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改为“临沧市工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25 | 临沧融媒体新闻社 | 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