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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初中生休学条件和申请程序咨询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6-03-09
联系人姓名
李**
身份证号
5329**********062X
手机
139****6575
性别
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1、请问初中八年级学生休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2、休学申请程序怎么走?3、休学最长期限是多久?4、休学期限结束后如何恢复正常学习,是否可以重新复读八年级,还是接着读九年级?谢谢!
回复单位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6-03-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 第十六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确认后报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休学的期限不超过1年,休学期满后确需继续休学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休复学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休学与复学 (一)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由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准予休学。禁止利用休学申请进行变相留级。除健康原因外,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休学。 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必须出具有国家医疗卫生资质的县(市、区)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结论的证明。 (二)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应当持休学证明和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三)学生复学后,由学校安排到适合的班级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