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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提取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10-10
联系人姓名
饶**
身份证号
5321**********1918
手机
157****5348
性别
男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提交了线上公积金租房提取多久可以审批
回复单位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10-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饶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所需材料 (1)租住商品住房的: ①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②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 ③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④申请提取房租承诺书(可柜面领取或网厅下载。下载网址:)。 (2)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 ①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②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 ③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支付租金的票据。 3.提取额度及频次。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租赁商品住房的,现阶段年提取最高限额按每户不超过10000元执行,且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半年或一年申请一次,以前年度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提取额度不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