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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消防局!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6-06
联系人姓名
朱*
身份证号
3202**********0931
手机
177****6285
性别
男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当下,正是蛇类出没的季节。6月5日,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发生一起剧毒眼镜王蛇侵入民居事件。所幸当地消防部门及时赶到,成功处置并科学放生毒蛇,未发生伤人事件。 当地消防部门居然把眼睛王蛇直接放生?!那不是换个地方害人吗?! 蛇游到居民家里,说明荒野外已经深满为患了,没吃的了。。你又放生野外,那下一次不照样回到百姓家里?祸害人民?!请严肃成立消防局!
回复单位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回复时间
2025-06-14
回复内容
尊敬的朱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5年6月5日18时21分,镇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发现一条蛇,遂派出2车10人前往处置。现场确认该蛇为眼镜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级),具备一定毒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眼 镜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 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随意捕杀。在非紧急危及人身安全情况下,需以保护野生动物为前提进行处置。因此,镇康县消防大队协同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将其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