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建设能力 不足”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2-22 17:05
来源: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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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市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建设能力不足”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市级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建设能力不足。除5个自然保护区外,其它3个森林公园、5个风景名胜区、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均没有专门管理机构、没有工作人员、没有工作经费。调查监测能力不足,数据更新不及时或统筹未开展调查监测工作,无法提供保护地的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主要指标,不利于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开展。

(二)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整改目标。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工作经费,配备专职人员;更新自然保护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等主要指标。进一步加强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能力建设,为开展好保护区巡查、监管、执法提供机构、人员、经费保障。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一是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按照国家、省要求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将自然保护地纳入全市森林资源调查监测,2023年12月底更新各自然保护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主要指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林草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用好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等措施,严厉打击侵占和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向上争取设立(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捧河四须鲃(黄壳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沧源南滚河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门管理机构,为开展好保护区巡查、监管、执法提供机制保障;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向国家、省、市争取专项执法经费,确保对保护区保护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三是市委编办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取得国家批复后,按照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及相关政策规定,落实管理机构、配备工作力量。四是市、县(区)财政局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取得国家批复后,按照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及相关政策规定落实相关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经费保障。

(二)落实情况。市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国家、省级统一部署,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完成《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目前该方案已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批,正待批复。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由13个(自然保护区5个、风景名胜区5个、森林公园3个)整合为10个(自然保护区4个、风景名胜区3个、森林公园2个、湿地公园1个),保护体系更趋科学合理。在开展年度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方面,将自然保护地全面纳入全市统一的调查监测体系,通过年度调查变更机制,精准掌握保护地内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同步依据调查监测成果及时更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等核心指标数据,为自然保护地科学管理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同时,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定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违规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切实筑牢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屏障。二是临沧市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及耿马县、镇康县、永德县、沧源县,监管部门为辖区县农业农村局,监测工作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养殖业发展中心)负责,执法工作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目前市本级和永德、耿马、镇康、沧源四个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水产事业单位共使用编制179名,实有149人。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南汀河下游段、南捧河四须鲃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9个涉渔工程生态补偿问题整改台账;开展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持续跟进落实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迁区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增殖放流18次,放流数量累计达780余万尾。三是全市3个森林公园、5个风景名胜区、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均设有承担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的管理机构,共使用各类编制2947名,可统筹使2641人。四是市、县(区)财政局已按规定足额保障3个森林公园、5个风景名胜区、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相关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经费。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5年12月19日,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开展了市级验收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座谈,验收组一致认为,已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了3个森林公园、5个风景名胜区、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保障了工作经费,及时更新自然保护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等主要指标,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61535。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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