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规〔2017〕16号文第十二条“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本级或上级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的规定,现将我局负责审批登记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请以下矿业权人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现将即将到期采矿权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许可证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权人 |
矿种名称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C5309002014096130135443 |
云县甲山石英岩矿 |
临沧市旭云硅微粉有限公司 |
冶金用石英岩 |
2014-09-03 |
2019-09-03 |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