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空管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优化调整后的临沧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真高120米以下空域)予以公布。
适飞空域范围及飞行活动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和申请(附件2)。
附件:1.临沧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示意图
3.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流程
4.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