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做文明临沧市民倡议书
日期:2026-03-30 14:23
来源:临沧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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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做文明临沧市民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临沧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文明是临沧最美的底色。《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更加文明、和谐、美丽的“文明临沧”,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01

争当学习《条例》的先行者,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


《条例》明确了我们“要做什么、倡导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全市人民共同遵守的文明契约。我们要积极主动学习《条例》内容,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社区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各个领域的文明行为规范。要自觉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让遵守《条例》、践行文明成为我们的行动自觉和生活习惯。


02
争当践行《条例》的示范者,做文明素养的提升者


我们要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将文明行为融入日常。要爱护公共设施,不毁坏市政设施、不践踏草坪;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言行得体、有序排队;维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自觉分类投放垃圾;践行文明出行,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不乱穿马路,骑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文明饲养宠物,携犬外出束链牵引、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倡导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厉行节约、践行“光盘行动”;友善待人、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守望相助,共同营造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


03

争当维护《条例》的守护者,做城市形象的捍卫者


树立“临沧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临沧城市形象。我们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要敢于出面劝导、及时制止。对于乱停乱放、私搭乱建、违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他人生活的行为,可以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环境保护、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不做旁观者,勇做守护者,共同抵制不文明现象,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04

争当传播《条例》的推动者,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


每一位市民都是临沧的一张名片,都是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我们要积极向家人、亲友、同事宣传《条例》知识,讲述文明故事,传播正能量,带动身边人共同学习、共同遵守。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公众人物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宣传、践行、维护《条例》,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各级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刊播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事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人人知晓《条例》、人人崇尚文明、人人践行文明”的浓厚氛围。


市民朋友们,文明始于心,践于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从今天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用文明的言行凝聚临沧力量,用点滴的践行汇聚文明洪流,共同将临沧建设成为更有温度、更有品质、更加宜居的幸福家园!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中共临沧市委文明办

中共临沧市委社会工作部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临沧市司法局

临沧市红十字会

共青团临沧市委

临沧市科学技术协会

临沧市中心血站

中共临翔区委文明办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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