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多管齐下,全力完善生育支持措施,不断提升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为全市广大家庭生育提供坚实保障,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落地,规范现行辅助生殖类收费项目,将“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化解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
为减轻参保群众生育负担,市医疗保障局不断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范围,守护每一位准妈妈舒心度过孕育时光,极大地提升了生育医疗保障的公平性与可及性。2021年1月以来,城乡参保孕产妇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乡两级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由原来的县2400元、乡1800元调整为县2700元、乡2100元。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其中医疗费用限额支付由原来的顺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调整为顺产2400元、剖宫产3400元。今年以来,全市居民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544人次,金额568.89万元,切实为参保群众降低了生育成本。
自2024年7月以来,我市实施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直接联网“一站式”结算服务,参保女职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营养补助费,按照包干结算标准直接结算,超出包干结算标准部分的费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不足包干标准的按照标准享受待遇,结算时不足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给参保人。今年以来,全市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251人次,金额642.75万元,及时拨付职工生育津贴721人次、1780.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