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永德县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评审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6-06-05 16:1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10次 字体:【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云南省永德县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主要评审依据

报告评审主要依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规范》(DZ/T 0479-202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39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4〕485号)等相关规范及文件有关规定。

二、主要评审意见

1、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查区内不压覆国家探明矿产地;调查范围与采矿权不重叠;调查范围与国家规划区域镇康县芦子园-云县高井槽地区铁铅锌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地勘基金中心2012-7-24提供)重叠,已由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出具了重叠区未投入探矿工程和未压覆资源量估算范围的证明;调查范围与探矿权“云南省永德县乌木龙懒碓山铜多金属矿详查”部分重叠,已签订了互不影响协议书,可作未压覆矿产资源处理;因此,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查区范围内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建设项目未压覆矿产资源论证充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报告章节安排符合《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规范》DZ/T0479-2024“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写提纲”要求,内容丰富,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图、表齐全,表述清楚。

问题与建议

建设单位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拟建项目安全建设。若发现有新的矿产资源信息,应及时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评审专家的主要分歧义见

无。

五、评审结果

评审通过《云南省永德县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不涉及压覆已探明资源量。

六、结论

综上所述,《云南省永德县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对该调查报告予以评审通过。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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