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小丙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报告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主要评审依据
报告评审主要依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规范》(DZ/T 0479-202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39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4〕485号)等相关规范及文件有关规定。
(二)主要评审意见
1.本次调查是以拟建项目升压站、场区道路及光伏阵列区范围外扩300m作为本次拟建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范围。在矿业权、国家规划区域、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及地勘基金项目等重叠情况查询结果基础上,结合评估单位野外现场调查核实,编制完成的报告成果满足本次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工作方法、主要技术手段、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拟建项目涉及地勘基金项目经勘查单位(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核实并出具了“拟建项目压覆范围与云南省临沧市蚂蚁堆地区稀土矿普查工作区范围重叠,但与资源量估算范围不重叠”的情况说明。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1.建设单位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拟建项目安全建设。
2.调查报告评审备案后,因项目施工设计变更导致压覆资源量时,应及时进行重新调查评估。
(四)评审专家的主要分歧意见
无。
(五)评审结果
评审通过《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小丙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不涉及压覆已探明资源量。
(六)评审结论
综上所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小丙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对该调查报告予以评审通过。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