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lcs_zfcxjsj/2026-00130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09-16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505004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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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中国共产党界: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第05050047号)交由我局主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关于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第05050047号)办理工作,2026年7月8日,向各县(区)印发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7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谋划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联合街道、社区全面摸底排查2027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求。为全面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办理实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会办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发函征求会办意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予以书面回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居民生活品质需求提升,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痛点。我国城镇大量建成于2000年前的多层住宅未配备电梯,高层住户(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日常出行极为不便,‘爬楼难’问题直接影响居民幸福感”,对我们推动城市更新中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出行困难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极强的针对性。截至2026年3月底,全市仅加装了沧源县湖景华庭小区C区2号楼1单元和2单元2部电梯,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每部10万元),剩余部分资金由居民自筹,目前电梯已安装完毕,待验收检测后投入运行使用。多个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居民提出迫切的加装电梯意愿,是我们当前在推动的城市更新工作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我们工作有促进作用。

三、关于对建议所提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由相关职能部门,草拟《临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或《临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引》等类似相关政策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办法应明确审批流程、验收标准和补助政策等内容”的建议。

1.建立了临沧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市级部门协调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临沧实际,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项目谋划、项目审批、项目申报、规划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等事项,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的难点问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于2026年4月3日印发了《临沧市城市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市级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沧供电局等10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沧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市级部门协调机制,明确了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

2.起草了《临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推进临沧市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划〔2018〕59号)等,草拟了《临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加装条件、实施主体、资金筹集、部门职责、加装电梯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等7方面重点,其中委员您所提到的审批流程、验收标准和补助政策等内容均已包含。目前,《临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0个市直部门意见建议,结合反馈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趁此办理提案机会,请委员您对此做出指导和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并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3.成功申报了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6部。2026年3月17日,省住建厅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供各州市提前研究理解文件政策,制定申报工作计划。2026年3月19日,省住建厅召开城市更新有关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了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省级会议结束后我市继续召开会议动员安排全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报工作,督促指导县(区)提前加快项目申报前期工作。2026年5月6日,收到国家三部委正式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既有住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争取超长期国债,支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依法依规建设、居民(业主)意见一致的既有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含自建房、别墅)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优先支持平层入户改造方式,补助标准4至6层25万元/部、7层及以上30万元/部(且对小区年限无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抢抓政策机遇,迅速组织各县(区)对照5条申报条件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居民表决、后期维护方案、加装电梯合同和施工许可(备案、告知)等材料。2026年5月11日—1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会审了永德县、耿马县和沧源县报送的154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资料,其中耿马县18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报材料由于房屋主体不具备加装条件未能通过市级会审,永德县79部电梯和双江县57部电梯通过市级联合会审后,于2026年5月15日参加了省住建厅牵头组织的省级会审。全省通过省级会审推送到国家住建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228部,其中:昆明市125部、红河39部、昭通22部、临沧16部(为双江县)、曲靖16部、西双版纳6部、普洱4部。双江县16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复审,报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已推送至国家有关部委。目前,国家发改委已明确我市成功申报16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按照每部25万元补助标准,将获得400万元资金支持。双江县正在加快施工前准备工作,待资金下达将及时开工。

4.谋划储备了一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针对当前老旧小区无电梯的短板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县(区)谋划储备了“十五五”时期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22个,计划加装电梯1332部,计划总投资4.98亿元。组织县(区)按照2026年7月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7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谋划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联合街道、社区全面摸底排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求,向省住建厅报送了2027年全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求共计539部(4-6层515部、7层级以上24部),其中:临翔区254部、云县32部、凤庆县10部、永德县30部镇康县20部、耿马县15部、沧源县132部、双江县44部。

(二)关于“由相关部门牵头,对全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电梯市场经营持续”的建议。当前,我市既有住宅电梯维保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电梯的维护管理等由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维保合同开展,住建部门主要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的配合,落细落实日常巡检和维修等,并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谋划、申报和实施工作。按照当前国家政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重点支持更新使用15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住宅老旧电梯。补贴标准:9层(站)及以下,定额补助10万元/台;10-18层(站),定额补助15万元/台;19层(站)及以上,定额补助20万元/台。市住房城城乡建设局牵头谋划了“十五五”时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7个,计划更新改造电梯541部,计划总投资1.61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生导向,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抢抓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电梯更新改造的政策窗口期,以实施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域电梯质量检查,不断规范电梯生产、安装、管理各环节安全秩序。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在以后工作中,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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