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公开
字凤鸣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关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问题的建议》(第JY090005060049号),已交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市人大相关建议办理任务后,我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办理任务及实施步骤,严格按照各阶段任务和工作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盯着抓的办理机制,凝聚主会办单位的办理合力,为办理事项有力推进、高效办理奠定基础。在办理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工作推进中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与各会办单位充分沟通,就办理答复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各会办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建议。2026年7月1日市卫生健康委与字凤鸣等3位代表进行对接沟通,将答复办理情况向字凤鸣等3位代表沟通汇报,获得人大代表认可,该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老化缺乏;二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收入不高;三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目录管理仍需加强;四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培养有待加强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您提出我市边境村卫生室业务发展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点、针对性强、客观准确,对我们更好地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推动边境村卫生室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一是待遇低,难留住人才。二是关于医学中专停办,村医接续困难。三是医学本、专科生难招进村医队伍。四是编制少,难推进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五是诊疗技能水平不高,难以吸引患者。六是离岗村医补助未按时拨付。经研究核实,你们提出的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各类问题客观精准、切中实际,对我们查摆短板、补齐弱项、抓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四、关于对建议所提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争取定向大学专科学历教育项目落地,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为全面提升我市职业学校在卫生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成效,市教育体育局积极向上申报新增卫健领域相关专业,2026年临沧职业学院新增国控专业护理专业(高职),首期计划招生100人,目前正在开展招生宣传相关工作。临沧卫生学校近5年累计培养护理、农村医康复技术、药剂等11个专业全日制毕业生7647人。常态化实施定向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严格做好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履约管理及后续跟踪服务,为基层输送稳定的医学人才。聚焦紧缺领域专项培育,重点围绕基层全科、儿科、口腔科及公共卫生、精神卫生、康复等紧缺专业,开展专项人才培训。以慢性病诊疗、补齐基层专科服务短板。普及基层适宜技术培训,以中医药服务和基本技能为重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适宜技术全员培训。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二是关于提高村医月定额补助,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目前,我市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财政定额补助、基本药物补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酬、基本医疗收入组成。各县(区)结合实际持续优化待遇标准。一是财政定额补助。省级补助500元/月/人(其中200元必须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市级补助50元/月/人,各县(区)财政补助150元-950元/月/人不等。在省、市财政每人每月定额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部分县(区)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在财政能够承担的范围内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医生每月定额补助标准,如沧源县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分别提高到750元、850元、950元;镇康县勐捧镇卫生院进一步统筹资金,为乡村医生发放定额补助资金800元/月/人;临翔区在2018-2020年间,对乡村医生县级定额补助分别达到500元、1000元、1500元;耿马县统筹历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乡村医生财政定额补助提高至每月1200元。二是基本药物补助。2011年起,国家建立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每名乡村医生每月可获得大约300元左右补助资金。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从3类9项,逐步拓展到12类48项,项目资金从2009年的人均15元提高至2025年的人均90元,原则上乡村医生承担不低于45%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辖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从而获得相应报酬。四是基本医疗收入。一般诊疗费由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类型给予提供服务的乡村医生每次6元、7元和9元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下一步,我委将持续紧盯村医补助政策落实,常态化督促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对接,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持续稳定提升乡村医生薪酬待遇。
三是关于持续加大村医培训培养力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训要求,通过临床进修、跟班学习、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送教上门、学历提升等多元化模式,常态化开展乡村医生培训,明确县级卫健部门每年组织村医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时长不少于2周,优秀持证村医可择优参加省市级免费培训,在岗村医每5年可享受不少于3个月的县级医疗机构脱产进修。同时,大力支持在岗村医参加中高等医学学历教育,持续提升队伍整体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近5年,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大理大学和昆明医科大学开办成人函授学历提升,共培养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457人,其中专科学历39人,本科学历418人。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村医培训投入,实现全员常态化轮训。2020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常态化开展合理用药、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卫生服务等专项培训,累计培训乡村医生22655人次;各乡镇卫生院依托村医例会、跟班学习机制,开展培训5100余场次、9万余人次。2021年联合临沧卫校开展2期乡村医生职业技能专项培训,培训2234人次。2024年依托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现全市1903名乡村医生全员轮训全覆盖,选派150名优秀村医赴上海开展“德技双馨”专项培训。连续6年组织市级专家赴各县区开展“送教上门”现场带教,累计开展培训200余场次、5900余人次。同步推进基层全员提质培训,完成基层医、技、药、护人员适宜技术培训17期2856人次,实现1929名乡村医生全覆盖。2025年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能力提升培训,覆盖全市85个乡镇卫生院280名管理人员;依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75人,其中大学生乡村医生33人、普通乡村医生115人。2026年择优选派2名村医参加全省基层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2019至2023年全面落实全省基层医务人员学历提升工程,通过系统化、常态化培训帮带,全市乡村医生专业服务能力、整体学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下一步,我委将持续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培训项目,整合市、县两级培训资源,持续加大村医分层分类培训力度,健全常态化培训长效机制。
四是关于持续推进医技水平提升,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持续引导、鼓励在岗乡村医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常态化开展针对性能力提升培训。2024年举办村医能力提升培训班4期,培训555人次;2025年举办专项培训班3期,培训431人次,截至2025年底,全市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医师持证占比达44.36%。
健全传帮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以乡带村”帮扶制度,建立乡镇卫生院定点帮扶薄弱村卫生室、乡镇新进医护人员下沉村室服务、村医定期到乡镇卫生院跟班见学三项机制,明确村医每周不少于1天、每月不少于4天到乡镇卫生院实操实训,常态化提升临床诊疗能力。
强化特色服务培育。在培训中重点强化中医药知识和适宜技术教学,推动村医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防治技能,丰富基层诊疗服务内容。
优化毕业生培养通道,对下沉村卫生室服务的医学本专科毕业生,优先安排参加全科、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快速提升执业能力。依托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大学生招聘项目,2024年我市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26名,并落实激励政策,对2025年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发放4万元一次性奖励,目前已有12人取得相关资质,将于年内完成奖励资金拨付,进一步激励基层医务人员提升执业资质。
五是关于争取编制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专项落实大学生村医编制保障工作。2023年以来,中央、省、市编办、卫生健康、教育、财政、人社部门连续三年对按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应届专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目前,全市已招录36名事业编制大学生村医,2026年计划招聘2名,持续充实基层编制内医疗力量。除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由县级提出招聘计划,参加全省事业单位考试外,其他村医招聘工作均由县(区)自主招聘完成。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也是根据各县(区)上报培训计而组织实施。
动态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政策。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明确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其中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25%。实施优质医疗资源“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推行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推动优质医疗人才下沉基层。
拓宽在岗村医晋升渠道。乡镇卫生院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严格落实《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乡镇卫生院在编制和核准的岗位总量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时,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优先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通过直接聘用的方式优先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5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丰富的乡村医生,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执业,进一步拓展乡村医生的发展空间,让乡村医生事业上“有奔头”。
六是关于落实好村医养老等社会保险及离岗村医补助等相关村医政策,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收入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定额补助中,省级补助500元/月/人,其中200元用于购买养老保险,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省级对各地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适当补助,省级财政新增安排的每人每月200 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不得直接用于发放乡村医生个人补助。截至目前,2019年至2025年全市乡村医生财政定额补助(包括购买养老保险200元)已全部完成拨付,离岗补助仅凤庆县未拨付,下一步,将加大同财政部门协调联系,确保离岗补助足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