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市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对“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有短板,‘无规可依’问题较为突出”整改情况进行市级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佐证材料齐全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有短板,“无规可依”问题较为突出。临沧市有关主管部门推进规划修编工作不力,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分别于2018年、2020年到期后未及时修编;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至今无总体规划,临沧大雪山、云县干海子、永德大雪山、耿马南汀河、沧源佤山等5个风景名胜区至今无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整改目标。完成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上报工作,编制上报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一是镇康县党委和政府要加快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等材料报批工作,待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省政府批复后,迅速开展推进标桩立界工作。二是临翔、云县、永德、耿马、沧源于2024年底前完成临沧大雪山、云县干海子、永德大雪山、耿马南汀河、沧源佤山5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三是市林业和草原局督促指导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及时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省级有关部门汇报衔接,做好业务指导,2023年12月底前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及上报工作,确保保护区总体规划及时取得批复;加强对临翔、云县、永德、耿马、沧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的督促指导。四是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业务指导工作。五是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及时调度整改推进情况。
(二)落实情况。一是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目前已上报省林草局审核,待批复。二是因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纳入亚洲象国家公园范围进行统一规划,暂缓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三是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于2024年3月31日获省林草局批复同意。四是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沧源佤山、云县大朝山—干海子、永德棠梨山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目前已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待批复。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临沧大雪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归并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南汀河省级风景名胜区归并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故不再单独编制以上两个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意见,邮箱:lcybj535@163.com,联系电话:0883-2161535。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