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圈内乡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互相损毁茶树案件,通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力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纠纷缘起。纠纷双方当事人系亲兄弟,多年前,由于村组道路建设需要,使用了哥哥家的茶地,哥哥家无意见并同意使用,新的道路建成后原有的老路闲置,哥哥家便在老路上种植了茶树苗。因老路与弟弟家的茶地相邻,弟弟家对哥哥家在老路种植茶树的行为不满并将茶树苗拔除。今年4月弟弟家对原老路进行开挖,哥哥家以为弟弟家要进行开垦种植,并擅自将弟弟家与原老路相邻种植的180余株茶树砍毁,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双方矛盾迅速激化。
调解过程。当地村委会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介入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导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村委会只能指引当事人申请乡级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圈内乡调解委员会接受申请后迅速成立了调解小组,联合乡平安法治办、乡派出所、司法所、驻村干部和当地熟悉情况的村组干部共同前往茶树损害地,现场开展调查调解工作。
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通过先安抚情绪,倾听诉求,再从法律、情理和亲情关系等多个角度进行劝解,详细告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权属确定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相邻关系和财产损害赔偿的条款,指出在土地纠纷中,任何一方都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损坏他人财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调解结果。经过调解小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基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双方当事人共同对砍伐损害的180株茶树进行分别补种的方式进行和解,并确定原闲置老路双方均不得种植相关农作物。双方同意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同时承诺今后将遵守协议内容,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这起土地纠纷案件的成功调处,是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群众的“生活琐事”,不断强化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用法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平安和谐生活的生动缩影。
在今后的工作中,圈内乡将坚持从勤排查、重化解、严防范、常回访、强宣传“五个步骤”入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做到矛盾纠纷“及时调”“就地解”,同时强化释法说理,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真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