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我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和气象局联合印发通知,建立健全恶劣天气预警预控机制,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
三部门将强化信息共享与会商研判,实时监测气象、地质、水文信息,精准分析极端天气对水上交通的影响,及时识别风险隐患。气象部门加密重点水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定期更新重点航运企业名单机制,进一步加强大风、大雾、暴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的短时临近气象预警。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大风大雾停航、船舶进出港报告及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督促企业构建预警“叫应”闭环,实现预警“点对点”直达一线,动态调整航行计划,保障水上运输安全。(李立印、杨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