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9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凤庆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检查验收,永德县永庆农牧有限公司乌木龙分公司符合兽药GSP标准。我局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或建议,公示结果无异议。现依据《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兽药GSP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