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林业和草原局)
《临沧市总林长令》(2026年第1号)解读
日期:2026-06-24 16:38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17次 字体:【

临沧市总林长令 


2026年第1号


全面加林草资源保护八条措施

的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林草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特发布此令。

一、严守林草生态空间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林草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严禁擅自调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处置存在地类认定争议或权属争议的林草地,必须严格依法依规,通过调查、协商、行政裁决或司法程序等途径先行解决争议,厘清权属、明确地类边界。争议未依法解决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以存在地类认定或权属争议为由,规避用地、用林、用草审核审批及监管。

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落实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监管,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开展“绿盾”“清风”“昆仑”等专项整治,落实林草案件举报奖励机制及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禁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禁止采伐古树名木。严禁违规在自然保护地采石采矿、毁林开垦、违规建设、倾倒垃圾。禁止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自然保护区界线等林草资源保护标牌标志。依法严惩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草)开垦、违法占用林(草)地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行动,推进栖息地修复与生态廊道建设,强化常态化监测巡护。健全野猪、亚洲象等野生动物致害预警、防范、补偿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饲养野生动物及非法采挖、毁坏、交易野生植物(尤其是兰科植物、苏铁等)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生长地)的重点保护,严禁破坏栖息地生态功能。

四、深入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线上线下非法交易鸟类、禁用类猎捕工具的行为,加强鸟类交易场所监管,严防非法交易,清理整顿市场乱象,深挖彻查违法犯罪链条和网络。常态化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工作。做好野外受伤受困、执法查没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抵制玩鸟、遛鸟、斗鸟、赌鸟和非法买卖鸟类等行为,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爱鸟护鸟,共同守护生物生态安全。

五、扎实开展林草灾害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加强林草防扑火队伍培训演练,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火场纪律,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对枯(濒)死松树实施动态清零,严禁到疫区调运和使用疫木,守住不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底线。开展松科植物蛀干害虫的专项治理,防范松毛虫、叶甲、蝗虫等有害生物暴发成灾。推进临沧坚果等经济林“虫害、鼠害、病害”三位一体绿色防控。深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排查整治,落实应对和处置境外白蛾蜡蝉等迁飞性有害生物防控措施,确保林草资源安全。

六、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林业标准地+N”产业发展模式,聚焦国储林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修复等项目,以林下产业园建设为突破口,做大做强林下经济。鼓励在商品林、退化林地、适宜的人工林内,规范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菜、林禽、林蜂、林旅等特色产业。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投入生态友好型林草产业,以高质量发展赋能高水平保护。

七、强化林草基层基础保障。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好林草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聚焦林区基础设施改善、林草干部队伍建设、林草执法能力提升、林下经济发展和林草财政支撑等关键环节,带头抓生态治理,带头推产业发展,带头解难题堵点。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凝聚林草资源保护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八、营造人人护绿良好氛围。加强总结提炼和宣传策划,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灾害防控、打击毁林专项治理等重点领域,坚持以案示警,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同时要培树先进典型,讲好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临沧林草故事,倡导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新风尚。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林草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自觉摒弃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公民生态保护义务,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破坏林草资源案件线索,共同守护临沧绿美家园。

临沧市总林长:杜建辉 徐贤

202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总林长令》(2026年第1号)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5年11月和2026年3月,云南省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令》和《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总林长令精神,结合临沧市林草资源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短板,临沧市总林长杜建辉、徐贤签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八条措施的令》(2026年第1号),要求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持续擦亮临沧生态名片。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林草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推动林草资源实现更高水平保护、更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三、主要内容



聚焦严守林草生态空间红线、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深入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林草灾害防控、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林草基层基础保障、营造人人护绿良好氛围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严守林草生态空间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林草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严禁擅自调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对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林草地,必须先解决矛盾和争议,杜绝“先上车后补票”或“边争议边开发”的乱象。

(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行刑衔接,落实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配套举报奖励、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机制。强调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禁止采伐和损害其生长环境;严禁自然保护地内的采石采矿、毁林开垦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极小种群,化解人与兽冲突,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以及非法采挖、毁坏、交易兰科植物、苏铁等野生植物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打击线下非法交易,清理线上网络平台,深挖彻查违法犯罪链条。要发挥“头雁效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抵制玩鸟、遛鸟、斗鸟、赌鸟等行为,引领社会新风尚。

(五)扎实开展林草灾害防控。要将“安全”置于首位,构建“防火、防虫、防外来物种”的立体防控体系。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防火底线。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开展松科植物蛀干害虫专项治理,防范松毛虫等暴发成灾;推进临沧坚果等经济林“虫害、鼠害、病害”三位一体绿色防控;深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排查整治,确保林草资源安全。

(六)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林业标准地+N”产业发展模式,以林下产业园为突破口,做大做强林下经济。规范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菜、林禽、林蜂、林旅等特色产业。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投入生态友好型林草产业。

(七)强化林草基层基础保障。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抓生态治理、推产业发展、解难题堵点。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八)营造人人护绿良好氛围。要培树先进典型,讲好临沧林草故事,倡导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新风尚。坚持以案示警,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规,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破坏林草资源案件线索,共同守护临沧绿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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