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教基〔2015〕30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教发〔2025〕44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临沧市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议学科
《2026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临沧市选用的11门学科,具体教材版本为:国家统编版语文、思想政治、历史;人教版数学(A版)、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山东教育版地理、浙江教育版信息技术、广东科技版通用技术。参评的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须与教材使用版本内容保持一致。
二、评议范围
(一)同步练习类。指与普通高中纳入评议学科教科书相配套,由教科书出版单位编写出版,或经教科书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
(二)寒暑假作业类。指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寒暑假和高三年级学生寒假用于复习的作业材料。
(三)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指普通高中毕业年级用于知识巩固和考试辅导的复习材料。
(四)其他。主要是普通高中用于辅助学习的工具用书,包括英语听力相关材料(不得采用二维码形式),普通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报告册,历史图册,历史、地理填充图册。
以上送评的各类教辅材料应与教材使用版本内容保持一致,涵盖各学科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册次,教辅形态主要为图书。
三、送评要求
(一)送评单位资质条件和编写人员要求
1.教辅材料送评主体须为教辅材料出版单位。
2.出版单位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3.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类、寒暑假作业类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5.插附地图的教辅材料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审图号。
6.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编写者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多学科或同一学科多版本主编。
7.送评教辅材料主编及编写人员应政治可靠,经所在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应当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政策、相关教材及教学实际。
8.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送评教辅材料数量和印张印制要求
1.同一出版单位同学科、同版本、同种类教辅材料限报1套。同一编写单位通过不同出版社重复送评相同教辅材料的取消送评资格。
2.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配套同步练习册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学科教辅材料不予评议,由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另行指定。
3.送评教辅材料应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容量和印张。不得通过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辅印张数量。
4.纸质样书的开本、纸张规格与对应的教科书一致,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单色印刷纸张用60克胶版纸,双色印刷纸张用70克胶版纸。同一本教辅材料正文的纸张规格一致。纸张、印刷质量、字体、字号和行空,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执行。
(三)送评教辅材料内容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落实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彰显学科核心素养培育要求,内容编写科学准确。
3.契合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材内容,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贴合新高考命题趋势与核心素养考查导向,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认知规律,难度梯度合理,题目数量适中,凸显开放性、启发性、探究性,体现学科实践性,鼓励形式创新,充分发挥教辅材料的诊断和评价功能,助力改进教学。
4.文字和语法应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图表与内容紧密配合,位置适当。整体美观大方、疏密得当,便于学生使用。
5.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严禁诱导消费、增加过重学业和经济负担。
四、材料报送
(一)临沧市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表(见附件1,提交可编辑电子版一份、加盖送评出版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扫描件一份。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件命名格式为“送评表+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二)临沧市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版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签字需正楷手写,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命名格式为“承诺书+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加盖送评出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扫描件命名格式为“教辅出版资质+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四)授权证明(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加盖授权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扫描件命名格式为“授权证明+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五)图册和填充图册须提交《地图审核批准书》(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加盖送评出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审图证明+出版单位规范性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需包括“+”)。
(六)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白皮书)5套。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封面用三号黑体字标明类型、学科、使用年级、册次、印张数。在资格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送评教辅材料的封面、扉页、内容出现或暗示编写出版单位及人员等有关信息,或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该套教辅材料不予评议,且不再受理。
(七)除样书之外的送评材料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中,用A4纸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只需粘贴顶部一边,格式见附件4)。
(八)接收送评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九)接收送评地点: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3008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883-2122824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送评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送评材料由送评单位专人送达并确认,不接受邮寄。以所有材料完整送达时间为准,材料不全或逾期未送达的,不予受理和评议。除原件外所有送评材料均不退回。
(二)经评议后列入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在3年公告有效期内更换出版单位的、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提供的从本次公告目录中删除且3年内不再接受送评。
(三)经评议后列入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执行《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6〕62号)标准,须按规定及时申报核价,从2027年3月起供临沧市普通高中学校相应年级选用,并作为后续评议、修审的依据。
(四)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