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组建工作检查组于2026年6月1日至5日对云县、永德县、镇康县3个县8个能源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聚焦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关键环节,重点围绕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汛期安全度汛准备等方面开展实地检查,共发现问题32项,涵盖现场作业管理、度汛应急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及台账管理等多个领域。检查坚持“以查促改”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督促企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规范作业流程、压实安全责任,切实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范转变,从源头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