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lcs_wsjkwyh/2026-00025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日期
2026-03-12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27次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6、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0、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测与报告、关怀救助等措施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流行。

11、推进临沧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2、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科、法规与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科(免疫规划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科、妇幼健康科与人口监测科(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发展科、防治艾滋病与公共卫生科、卫生综合监督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分别是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即市人民医院;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6个,包括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局、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

(三) 重点工作概述

1、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8次、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1期、开展警示教育4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聚焦“8个方面纠治重点”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升。围绕“两个覆盖”,抓实“管行业管党建”,全市民营医院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目标圆满完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发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选拔任用调整14名科级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落实廉政风险常态长效机制,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53个,制定防控措施53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班子成员为党员讲授党课45场次。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临沧市人民医院、凤庆县人民医院绩效监测结果持续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分别排名全省第四、第五,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能提供儿科和血液透析服务。7个县(区)人民医院完成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建设和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建成全市统一急救调度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院前急救统一调度。引进61名“银龄医师”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

3、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市首次实现全年孕产妇零死亡。婴儿死亡率3.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06‰,均控制在省级下达指标任务内。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4.67个,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普惠托位3.55个。累计发放育儿补贴50817人,发放资金1.64亿元。强化儿科服务体系建设,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开展儿科诊疗服务。完成5个县级儿童急救站建设。为8090名初一女生免费接种第1剂次国产HPV疫苗。

4、基层卫生服务根基不断夯实。38家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达标率46.34%,排名全省第一。818个村卫生室达到国家能力标准,达标比例为87.78%。创建社区医院24家,排名全省第一。年内全市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了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室)全覆盖,所有中心村卫生室实现了便携式心电图机配备全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均能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口腔科设置比例达 58.82%,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年内共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医、技、药、护等卫生人员适宜技术全员培训17期2856人次,实现乡村医生轮训全覆盖,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升到45%,基本公卫均等化服务不断深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持续拓展,乡村医疗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5、持续筑牢乡村振兴健康根基。始终把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落实落细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对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帮扶。到2025年底,全市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入户核45246人、入户核实率100%,累计救治36种大病患者15210人、救治率100%,“应签尽签”三类重点监测对象44135人、签约率为100%,已签约的4种慢病患者7247人、规范管理率均达100%,累计办理“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医疗救助申请服务事项556件、办结率100%,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和省级目标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6、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重点传染病防控成效持续巩固,全市连续20年无鼠疫、30年无霍乱、10年无疟疾本地感染病例报告,消除疟疾、麻风病危害成果持续巩固。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医疗机构29家,正式应用29家、正式应用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7.13‰、规范管理率99.02%、服药率98.07%、稳定率99.04%,12家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10家医疗机构开设睡眠门诊。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圆满收官,艾滋病发现率95.3%、治疗率95.8%、治疗有效率97.9%,实现“三个95”目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连续3年为0,持续保持无经输血传播。遏制丙肝攻坚行动进展顺利,报告符合治疗条件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82%、临床治愈率达98.9%。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科学规范推进结核病防治,治疗成功率95%。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5.86%,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完成率95%。在全省基本公卫绩效评价中,我市连续3年排名全省前列。

7、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抓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8县(区)医共体总医院全部建成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共统一药品目录7260种,集中审核处方66.22万张。8县(区)医共体全部建成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开展远程会诊2219人次、出具报告57.47万人份,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实现人员、技术、管理、服务“四下沉”。深入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探索在镇康县开展“共建共享病床”服务模式,累计接诊缅籍门诊患者3291人次,收治缅籍住院患者692人次,开展手术369台次,缅籍住院患者占比10.17%,有效提升边境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及对外辐射能力。《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撬动“三医”有效联动》入选全国医改典型案例;《探索城市医疗集团“共建共享病床”服务模式,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格局》被省卫生健康外通报表扬。

8、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实现临沧市中医医院与临翔区中医医院融合发展,并被省卫生健康委核定为三级中医医院。新建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及康复科,8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完成57名师资培训、1071名乡村医生中医药技能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覆盖率保持100%,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95.26%,举办“中医夜市”“民族医药夜市”活动,群众参与18.7万余人次。

9、爱国卫生工作常态长效推进。出台《临沧市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每月调度推进工作,向市政府报送书面调度报告9次、召开调度会议4次。紧盯38项指标和工作落实情况,交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2期22份。完成1次覆盖8县(区)的实地暗访、1次实地指导、1次专项督查,暗访曝光2轮次。应用各类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指标任务完成率大幅提升,健康支持环境建设日趋完善。

10、医养与健康旅居多元发展。以“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开展医养旅居招商工作,外出招商5次,拜访企业6家,接访企业8家,签订合作协议2个。举办“全民大健康60天减重挑战赛”“健康科普技能大赛”,搭建专业交流平台、激活健康传播活力,以点带面提升市民健康生活方式及行为养成。全市2025年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9.49%,较2024年提升近1个百分点。持续抓好6个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省级试点项目。认真开展失能老人评估服务工作,为3585名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为2700名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服务,健康服务率75.31%。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29家,创建率87.16%。

11、卫生健康法治不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窗口累计办理各类卫生健康审批业务466件,办件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新生儿出生证13960份。办结行政许可事项等共858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查处职业卫生案件2件,开展卫生监督行政检查6318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66份,查处170件、罚没金额36.27万元。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21场次,53家用人单位纳入职业卫生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率100%。

12、多措并举构筑全民健康生态。48名党政领导挂钩联系38家薄弱医疗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将《临沧市公立医疗机构廉政建设核心制度要点》细化嵌入业务全流程,对照38项核心制度开展全面自查优化。做好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整治,三级甲等医院实现省、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611项,8家县(区)综合医院实现市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15项,执行互认91942次,节省费用329.84万元。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50个问题整改。开展麻精药品和医疗废物专项整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份,完成432个问题整改,新建管理制度121个,修改完善管理制度33个。组织对市人民医院及临翔区、云县、镇康县、沧源县的11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巡查,从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医院管理等多方面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范高效运行。抓实提案建议办理,办结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25件,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13、牢牢守住卫生健康安全发展底线。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债务清查,多措并举有序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定期对公立医院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前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市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着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抓实安全生产、医疗安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2次、培训4212人次,协调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局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5次,发现隐患802个,已整改793个,正在整改9个。接受省政府消防安全工作检查2次。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收到省、市信访件23件和12345政务热线65件,均已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突发事故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知识,突发晕倒猝死的健康隐患及防治内容为重点,开展线上学习培训活动。坚守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舆情处置机制,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态势健康平稳。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思想引领与民族团结互促共进。创新双语健康宣教,推动交往交流交融,凝聚起共护健康、同心筑梦的强大合力。统筹做好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反暴恐、机要保密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 2026 年部门预算单位共 9 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 8 个;差额供给单位 1 个;定额补助单位 0 个;自收自支单位 0 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至 2025 年 12 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3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工勤人员编制19人,事业编制1474人。在职实有330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6人,财政差额补助964人,单位资金保障1771人。

离退休人员58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86人。

车辆编制44辆,实有车辆46辆,超编2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原市中医医院诊疗规模较小、服务范围有限、公共卫生应急任务较少,1辆编制车辆可基本满足需求。2025年市、区两级中医院合并后,诊疗科室不断完善、服务辖区人口持续增加、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断拓展,外加常态化疫情防控、基层医疗帮扶、应急值守等工作任务加重,原有车辆编制标准已与当前实际业务规模严重不匹配。因车辆编制调整审批流程周期较长,为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开展,市中医医院暂保留上述2辆业务必需车辆,从而形成车辆超编现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 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38,220,666.18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05,255,356.05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0 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元,事业收入 2,032,965,310.13 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元,上级补助收入 0 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其他收入 0 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 233,636,144.39 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由于市直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诊疗业务量稳步增长,医疗业务收入相应增加;同时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有所调整,以保障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及民生项目推进。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5,255,356.05 元,其中:本年收入 205,255,356.05 元,上年结转收入 0 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5,255,356.05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0 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 27,973,444.26 元,增长15.7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中医医院(临沧市佤医医院、临沧市佤医研究院)与临翔区中医医院整合工作方案》临办通〔2025〕1号文件要求,2025年市区两级中医院合并,原临翔区中医院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经费上划至市级财政保障,导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优化预算项目的资金配置,重点向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引进、医疗设备购置、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平台建设等领域倾斜,新增部分重点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29,951,766.18 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5,255,356.05 元,其中:基本支出 179,624,812.64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2,760.73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2025年市区两级中医院合并,原临翔区中医院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经费上划至市级财政保障,导致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 25,630,543.41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13,970,683.53 元,增长119.82%,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优化预算项目资金配置,重点向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引进、医疗设备购置、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平台建设等领域倾斜,新增部分重点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4,438,035.68 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 964,714.20 元、事业单位离退休 12,880,184.04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331,358.08 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61,779.36 元。

20808 抚恤 89,765.60 元:主要为死亡抚恤 89,765.60 元。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7,814,480.54 元:包括行政运行 4,808,931.87 元,用于市卫健委行政工资福利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00.00 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2,905,548.67 元,用于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综合管理、卫生考试考务工作、兴临人才支持计划经费等项目支出及相关单位工资福利支出。

21002 公立医院 96,641,378.72 元:包括综合医院 64,017,958.24 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工资福利支出、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助及 “兴临人才” 补助等;中医(民族)医院 21,089,813.36 元,用于市中医医院工资福利支出、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及编外人员工资补助、人才引进人员奖励经费等;精神病医院 11,533,607.12 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工资福利支出、麻风病人补助支出、人才引进支出等。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09,400.00 元: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309,400 元,用于乡村医生补助支出。

21004 公共卫生 38,784,055.86 元: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7,199,985.58 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医疗卫生引进人才一次性奖励支出等;卫生监督机构 1,425,248.50 元,用于市卫生监督局工资福利支出、卫生监督执法综合办案支出等;妇幼保健机构 11,519,851.48 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工资福利支出、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支出等;应急救治机构 1,500,000.00 元,用于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平台建设;采供血机构 5,099,930.35 元,用于市中心血站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16,396.00 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经费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252,643.95 元,用于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70,000.00 元,用于市健促爱卫中心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等支出。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1,330,000.00 元: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330,000 元,用于计划生育补助市级配套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174,386.23 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339,487.21 元;事业单位医疗 7,086,208.92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4,290,606.83 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458,083.27 元,用于大病保险、处级干部体检项目经费等支出。

210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468,415.50 元: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468,415.50 元,用于医疗事故鉴定等支出。

22102住房保障支出 10,205,437.92 元:为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 10,205,437.92 元,用于市卫健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 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3,324,300.00 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3,000.00元,用于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100408基本公共卫服务 684,900.00 元,用于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86,400.00 元,用于提高乡村医生收入保障,稳定村医队伍,筑牢基层卫生网底。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30,000.00元,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等,保障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支持生育政策调整后的生育补助,促进出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702,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427,6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4,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1,770,700.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05,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9,300 元,下降21.2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5,700.00元,较上年减少14,300元,下降23.83%,主要用于接待因公来访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调研、检查、交流等活动,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5次,共计接待340人次。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精简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95,000元,下降20.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0,000.00 元,较上年减少 95,000 元,下降 20.8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减少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优化公务用车调度,精简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 年上级资金 “三公” 经费预算 0 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365,000.00 元,较上年增加 172,000 元,增长 14.42%,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业务拓展,医疗合作交流、专家会诊等活动增多,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需求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艾滋病防治经费 500,000.00 元:用于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核心指标:HIV 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90%,抗病毒治疗率90%,治疗有效率90%,群众满意度85%。

临沧市“兴临人才”(县区)支持计划经费228,000.00元: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 “兴临人才” 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进培养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核心指标:医疗团队补助对象数 2 个,获补对象准确率 = 100%,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医疗服务水平逐年提高,受益对象满意度85%。

卫生考试考务工作经费 750,000.00 元:组织开展完成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考务。核心指标: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率 = 100%,组织完成考务工作时限按时完成,考试人员满意度85%。

急救中心市级急救统一调度平台建设资金 1,500,000.00 元:加快推进全市统一急救调度平台建设,提高医疗急救、基本急救、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核心指标:建成市级急救统一调度平台 1 个,2026 年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平台正常运行率 = 100%,患者满意度90%。

采供血专项业务经费 11,000,000.00 元:临沧市中心血站用于保障全市医疗单位临床用血安全,全年计划采血 38000 单位,开展血液酶免及核酸检测率达100%,确保血液质量,献血者满意率 90%,医疗用血单位满意率 90%。核心指标:采供计划完成率 = 100%,全年采血量38000 单位,血液检测率 = 100%,医疗单位用血安全率 = 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 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各项工作的财政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6 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665,934.78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4,266.98 元,增长0.64%,机关运行经费按人员定额编制,人员编制稳定,故变化幅度较小。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 年委托业务费安排 360,906,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62,759.88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设备购置(自有资金)预算较2025年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980,011,400.77元,其中,流动资产559,820,526.81元,固定资产2,233,020,256.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在建工程 29,456,057.36元,无形资产151,223,370.2 元,其他资产6,491,189.6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77,074,473.61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348,865,584.71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新院完成建设,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情况;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639,951.00 元;报废报损资产 610 项,账面原值 4,060,176.38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363.40 元;资产使用收入 3,560,548.86  元,其中出租资产11,49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560,548.86 元。鉴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 2025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 2026 年 1 月资产月报数。

(五)附表空表说明

1.附表0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部门不涉及此内容,所以公开空表。

2.附表08.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部门不涉及此内容,所以公开空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