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高新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计划
一、2025年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高新区财政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与财政运行挑战,紧扣云南“五个财政”建设部署,锚定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牢固树立并刚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还本付息支出,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2025年高新区预算收支情况
1.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400万元的94.61%,其中:税收收入16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250万元的102.33%;非税收入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50万元的54.76%,非税收入占比9.4%。2025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年高新区退税3407万元,其中地方15%部分511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000万元的96.79%。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0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2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9万元,收入总计21209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91万元,上解支出19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7万元,支出合计212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305万元的13.46%,同比增长54.3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316万元的5.37%。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978万元的13.38%。同比增长24.0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991万元的3.03%。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9万元,上年结余179万元,收入总计2508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万元,支出合计189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09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6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高新区“三保”执行情况
2025年,高新区“三保”支出执行数700万元,其中:保工资642万元、保运转58万元,“三保”落实到位。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5年,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执行数为29.73万元,比上年增支21.77万元,增长273.4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比上年减支2.84万元,下降58.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68万元,比上年增支24.61万元,增长801.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
3.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及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为500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债务余额100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债务余额40000万元。
2025年,高新区政府债券付息1507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2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
二、2026年高新区财政预算安排计划
2026年,高新区财政工作将锚定“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目标,紧扣高新区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作用,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抓实抓细年度收支工作。按照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将财政工作深度融入高新区发展大局,坚持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编制与执行全过程,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从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扎实推进高新区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奋力为“十五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一)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8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354万元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17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629万元增长2.23%;非税收入1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725万元下降7.25%。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8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391万元增长0.05%。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3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0万元),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17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万元,收入总计22561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00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661万元,支出合计22561万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45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329万元增长524.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79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8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507万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41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70万元增长656.7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40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3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07万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542万元,上年结余609万元,收入总计1515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51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合计15151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预备费安排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00万元的2.72%。
2.高新区“三保”预算情况
2026年,高新区“三保”支出预算数742万元,其中:保工资700万元、保运转42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从严从紧,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原则,2026年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0.0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6.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0.9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
4.高新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6年,高新区政府债券预计付息1507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2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
三、2026年高新区财政工作重点
202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高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收支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聚焦开源增收,夯实财政收入根基。一是坚持依法治税,持续深化与税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建立重点税源“一户一档”动态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税收形势分析研判,精准掌握税源变动趋势,深挖增收潜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及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机制,持续推进市场主体降费减负,助力企业抒困发展、增强自主“造血”能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相关税源。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渠道,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力度,推动资产资源向财政收入高效转化,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合规、质效并重。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发展。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刚性保障+动态压减”机制,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非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保障临沧火车站站前片区、火车站物流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做到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紧扣高新区主导产业布局优化扶持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财源,提升产业发展对财政的项献度。三是深化政银企协同联动,搭建常态化银企对接平台,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稳健发展,夯实财政增收的市场主体基础。
(三)突出绩效导向,筑牢财政安全防线。一是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从严抓实政府债务防控,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要求,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全流程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提升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聚焦新政策、新法规、新系统开展专题学习,推动财政干部知识结构迭代升级,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与警示教育,引导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与拒腐防变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和管理,以数字化赋能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名词解释
【基层“三保”支出】
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基本民生政策。“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预备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2026年高新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